网络上,罗翔再度被人揪住毒打。这次,他选择清空微博。对某些人而言,这或许是又一次“胜利”。

有人罗列了他的“罪状”,说他是“公知”,是“双标”,是“恨国党”,还说“法学领域的汉奸最多”。

但这样的定性并非来自权威官方,亦未采用普遍认可和合法有效的标尺,未经合法程序裁定。至于“汉奸”占比的问题,更没有科学的数据支撑。

反正网络开放,敲敲键盘就行。又反正,这样的言论未触犯法律,反倒言辞凿凿、振振有词,看起来也是有理有据。

而就在去微博验证罗翔是否真的清空内容时,无意间发现那个身陷性侵丑闻后反转的美籍律师鲍毓明,竟成了“倒罗(翔)”行动的旗手,甚至吸引了一众拥趸者为其摇旗呐喊。

更令人惊讶的是,竟还有人为从前批评其的行为表示“忏悔”,以表达“冰释前嫌”和支持,并愿意与其“并肩作战”。真是我了去!何等的魔幻现实主义!

罗翔是否真如那些反对者质疑者和攻击者口中所论那般,这姑且先不论,但可以肯定的是,鲍毓明绝非良人,而且也绝非“我们的人”。

有网友表示,想了想罗翔的退出微博和鲍毓明的微博复活,一个行为举止端正却因为言论被吹毛求疵地穷追猛打,一个行为龌蹉下作却由于喊了几句口号就能被豁免,我不管怎样放宽对观点的接受度,以上这两条放一起我都想不通。

还有其他网友表达了相同的震撼:鲍毓明和罗翔老师都能对战上,我真的怀疑自己生活在平行宇宙。一个思想品德高尚言论被过度解读逼到退网,一个实锤恋童癖的能被捧上神坛供人敬仰法治先锋。

毫无底线可言,属实荒唐可笑。一面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打倒一切,另一面却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支持一切。这并非我们想要的结果和局面。

1925年12月,教员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开篇旗帜鲜明地指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建党百年之际,回看教员在九十六年表达的这个观点,再联系现实实际,依然振聋发聩。

我不敢说罗翔一定是正确和完美的,但起码从现有信息和现有表现看,他一定不是我们的敌人。

即使存在瑕疵,哪怕是有问题的,那也顶多是人民内部矛盾,不要草木皆兵。我们应当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去建设社会主义。

再者,话说回来,即使如那些罗列出来的“罪行”全部为真,但其危害性也是小的,从客观规律看也是正常的。

谁没说过前后矛盾的话?这是常情。人的认识总是受限于所处的环境和已有的见识,认识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我们应当允许人犯错误,那都是正常的,反倒说一点错误都没有,那才是不正常的,那就不是人,是神。但我们都知道,神是不存在的。

现在的局面却多是为了杠而杠,为了打倒而罗织罪名,就是一定要搞臭他。甚至于连其教授法考课程中,拿饥饿将死状态下吃熊猫为例解读紧急避险,也被定性为不爱惜国家珍稀动物,传播不良思想。

我们并不知道那些人是什么目的,但从与鲍毓明之流结交、从拿自己的业余去质疑别人的专业等一系列站不住脚的操作,足可见其不怀好意之态和险恶用心之姿。

如此,这些人不是蠢就是坏,而最可怕的是后者,典型地扛着红旗反红旗,危害性乃至破坏性巨大。他们吹毛求疵,小题大做,借题发挥,蛊惑群众,把人民内部矛盾扩大成敌我矛盾,割裂人民之间的联系,激化社会矛盾,阻碍社会主义建设。

搞臭一个罗翔不可怕,可怕的是把牛鬼蛇神都放出来,把地痞流氓都引进来。何况,搞臭罗翔真的不可怕吗?怕就怕良人退让,恶人上场;怕就怕屈打成招,暴戾成性。

1992年10月,十四大修改党章引人注目地强调:“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在此之前,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阐述过这个重要观点。

现在的我们中间,就有些人俨然化身裁判员,沾沾自喜,以为掌握了真理,总喜欢拿大帽子吓唬人,动不动给这个定性,给那个贴标签,搞得人心惶惶,但他们还乐不思疲。

这是不行的,是过度的,不过是找存在感,抑或把水搅浑。不应这样,应当尊重客观事实和规律,还应恪守“非经法定程序不应给任何人定罪”的原则。

抽象看,我们要认识到斗争的复杂性,要看到明面上敌我矛盾斗争的艰巨性,也要看清打入我们内部的敌人迷惑性操作,以及感性认识过多而理性判断不足的激进式斗争的负面作用。

就算以上都不管,比起一个美国人,我更愿意支持一名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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