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雍正改革,特别是看过电视剧《雍正王朝》的观众,对唐国强老师塑造的雍正皇帝一定有着深刻的印象。而电视剧中出现过的摊丁入亩、火耗归公(也称耗羡归公)、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这些新政也都是雍正皇帝大力推行过的。其中,摊丁入亩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重大意义的,那么摊丁入亩到底是怎么改的呢,为什么要这样改呢,它与前朝的赋税制度又有哪些关系呢,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人丁税和田亩税是清朝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圣祖仁皇帝实录》中记载: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若按见在人丁加征钱粮,实有不可。人丁虽增,地亩并未加广。意思就是说,现在人口逐渐增加,百姓要交的人丁税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土地就那么多,百姓的负担势必会加重。因此康熙皇帝在康熙五十一年颁布了一条法令,,将康熙五十年政府所掌握的人丁数固定下来作为征收人丁税的常额,新增的人口永不征税。雍正皇帝则在“滋生人口,永不加赋”的基础上,实行了摊丁入亩,将康熙五十年固定的全国丁银总额平均摊入田赋银中,随田赋征收,称为地丁银。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明清时期,甚至更早,一个人如果考取了功名,是不用再缴纳国家的赋税的,即有不当差不纳粮的特权,以示朝廷对读书人的尊重。这些考取了功名的人,不管以前是什么出身,一律变成了大中小地主。士绅家族贪婪地侵占土地,进行土地兼并,使自耕农变成他们的佃户。地主对于农民,收取高额的田租,佃农的生活非常窘迫;对于国家,因士绅有免交赋税的特权,政府所掌控的农民又逐渐减少,朝廷的税收总额也一年比一年下降。因此历代王朝费劲心思想要清查国家到底有多少土地,有多少人口,以便收税。例如东汉汉光武帝刘秀实行的度田制度,隋朝隋文帝实行的大索貌阅、输籍定样,北宋王安石变法、明朝张居正改革清查全国田亩等。士绅隐瞒拥有的土地和佃户的真正数额,想要少缴税,所以政府想要彻底清查田地和人口的数量是很不容易的,这势必会触及大贵族大地主的既得利益,而皇帝又是最大的地主,政府想要改革就得有壮士断腕的气魄。正如《雍正王朝》所说的那样,康熙皇帝晚年对下面太过放纵,留给雍正的只不过是一个虚晃的盛世,国库存银的亏空就是例证。雍正皇帝登基时,社会矛盾日趋尖锐,西北叛乱又起,国库空虚,改革势在必行。而对赋税制度的改革,就要掌握国家税收的增加与削弱社会矛盾的平衡,摊丁入亩就是当时社会多重矛盾下的产物。
说实话,摊丁入亩虽然重要,但却并不新鲜。唐朝前期的土地制度实行的是北魏创建的均田制,国家将国有土地和无主荒地按农民人口交给农民土地。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赋税制度是租庸调制,租是田租,庸是力役,调是户调(主要为绢帛等)。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政治黑暗,土地兼并盛行。政府所掌握的土地越来越少,均田制也随之崩溃,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庸调制也无法实行了。于是,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组成主要部分是户税和地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因此称为两税法。自战国时期开始,国家征收赋税大多是以人头税为主,而两税法的特点是以所拥有的资产多少为基础,不是以人丁。可想而知,这种做法遭到了大贵族大地主的激烈反对,但两税法还是实行了一段时间。这种以资产为征税标准的制度,使唐朝的财政收入大大增加,延缓了唐朝的灭亡。唐末,由于官吏横征暴敛,百姓承受着各种法定税收以外的苛捐杂税,两税法也名存实亡。明朝最重要税制当属“一条鞭法”了,很多人以为一条鞭法是张居正创立的,其实并不是。一条鞭法在明朝嘉靖皇帝时期就有了,是由当时的阁臣桂萼(就是那个和张璁依靠“大礼议”事件而被嘉靖皇帝提拔的臣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在百度上搜一下“大礼议”事件,很有意思,大体意思就是首辅杨廷和告诉嘉靖:你爹不是你爹,你爹是你叔叔……)提出的,而被张居正在全国大力推广。一条鞭法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可以说承上启下的作用。到最后,就是摊丁入亩了,所以说摊丁入亩并不新鲜,它是有一个历史进程的。
#雍正#
摊丁入亩是唐代两税法实行以来赋税制度变革的最终成果。在这一类型的税制形成以前,古代王朝税收大多以户税或人头税为主,不以资产、田地为主,人口越多,承担的赋税越多。地主自然是可以承担,但农民就不一定了。把固定的人头税摊入到田地中,按田亩缴纳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和人身依附关系,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但在清朝商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仍以田亩作为赋税的主要来源,也反映了清朝税收制度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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