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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宋朝看这里!中国古代礼仪制度历史之:宾礼

宾礼是指诸侯看到天子后各诸侯相互交流时的礼节,即“宾礼为亲国”(《周礼春官大宗伯》)。

宾礼包括朝、聘、盟、会、遇、觐、问、视、誓、同、锡命等一系列的礼仪制度。宾,是为客人,故又称宾客,古代也称他国派遣的使臣为宾客,所以宾礼实际是主人与客人,东道国与他国交往中的礼仪。使用的范围比较广泛,属于经常性的礼节仪式。


  朝,是诸侯按规定的时间拜见天子的礼节。各个朝代所规定的“朝”的时间不一,商代规定五年一朝。周朝则根据到国都距离的远近作出不同的规定:国都方圆1500里以内的诸侯每年一朝,以外每远500里,朝的间隔时间就多增加一年,这样距离国都的6000里以外的诸侯,实际为六年一朝。以后的朝代在“朝”的时间规定上或长或短,短则每年一朝,长则二三年一朝。明朝建立后,太祖朱元璋陆续分封了25个儿孙为藩王,将他们以亲王的身份派往各地“就藩”,其目的一是为了让他们拱卫京师,二是避免相互间的争权夺利,消除对自身统治的威胁。但朱元璋对儿孙们并不放心,曾明确规定分封“惟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锡土”(《明史·诸王列传》)。同时,对“朝”也作了极特殊又严苛的规定:藩王离开京城就藩后,不许随便活动,更不准未经许可擅自到京城来。虽说是每年一朝,但朱元璋又不准各位藩王同时入朝,只允许其中的一位藩王先单独来朝。等到他在京城的活动结束,返回自己的藩王府后,另一位藩王才可以启程。这种“朝”的方式,旨在防止藩王之间相互串联,结成党派,以避免日后发生骨肉相残,争权夺利之事,所以朱元璋便不顾父子之情,将儿孙们严格加以隔绝。可以说,这些藩王就藩以后,兄弟之间就是生离死别了。不过尽管朱元璋用心良苦,采取了如此周密的措施,在他死后,还是爆发了燕王朱棣为夺皇位而发动的“靖难之役”。最终朱棣将自己的侄子,经朱元璋选定的皇位继承人朱允炆[wen文](建文帝)赶下皇位,自己取而代之。
  根据礼仪制度的规定,诸侯如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朝见天子,就被视作“大不敬”,将受到天子及其他诸侯国的讨伐。朝见天子时,诸侯要携带玉帛、兽皮、珍珠及本地的奇异特产等“礼物”,贡献给天子,所以又称为“朝贡”。天子接受礼物后,也以玉帛、珠宝等物“回赠”诸侯。朝有一套比较严格的礼仪规定,首先是不同爵位的诸侯需穿着不同的服饰,就连手中拿的礼器——珪(一种长条形的玉器)的形制也各不相同:公爵手执九寸桓珪,侯爵手执七寸信珪,伯爵手执七寸躬珪,子爵手执五寸縠〔gu谷〕璧,男爵手执五寸蒲璧。其次是朝的位置不同,公爵立于东面,侯爵立于西面,余下的伯、子、男三等爵位均随侯爵站立。
  春秋以后,诸侯逐渐强大,对于日益衰落的周王室表现出极其藐视不敬的态度,经常不按照朝礼的规定按期朝见天子,甚至长达数年也不入朝。相反,一些势力强大的诸侯国凭借着自己的实力相互争霸,欺凌、甚至兼并弱小的诸侯国,因而又出现了小诸侯“朝”大诸侯的现象。如在春秋时期鲁国多次朝晋、楚。战国时期,齐国强盛,燕、赵、韩、魏等国纷纷来朝。
  朝也指臣僚面见帝王,也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上朝、退朝、入朝等。这与诸侯朝见天子是有区别的,它是作为政权中的一项日常活动,主要用于处理军国大事。所以群臣上朝,用不着携带“礼物”,原来朝礼中规定手中拿的珪也被笏〔hu护,用象牙或竹片制成的长条形板子,也叫手板或朝笏,主要用于指画或记事〕所代替。当然,上朝也有一套严格的礼仪制度——朝仪,这也是帝王临朝的典礼。周制,天子有四朝:外朝、中朝、内朝、询事之朝。各规定有朝仪。如询事之朝规定,王面南而坐,三公及州长、百姓面北,群臣面西,群吏面东。到后代,朝仪主要分为大朝和常朝两种。行朝礼时,文武百官必须按照官阶、等级的高下排列位置,称之为“班”、“班列”或“班序”。有了官阶品级以后,又改为以品级定班。升朝之前,文武官员先在殿外,以后又改为在宫外按品班站列。如太师、太傅、太保及宰相等人列一品班,诸公及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副长官等则入二品班,六部长官等为三品班,以此类推。待皇帝升殿,由閤[ge格]门司官员检查百官班序正确无误之后,便引导各班,依序入殿,觐见皇帝,商议要事。文武百官的上朝是很辛苦的,古代皇帝一般为卯时(相当于今五—七时)升殿,因此应该上朝的官员很早就要起床,洗漱完毕便匆匆赶往皇宫。若宫门未开,还要先在宫外等候,遇刮风、下雨,或凛冽寒风,也不能有丝毫怠慢,也是苦不堪言的。所以有的朝代对此作了一些特殊的规定,如唐朝就曾有“遇雨泥,停朝参”的制度规定。有的朝代还专门修建了朝房,供官员在此息候。
  古代,中国周边的少数民族首领或使臣,以及海外诸国来使,赴京城觐见帝王,也称为朝。在中国历史上,内地与边疆民族、中国与海外的交往是十分密切的,常出现使臣频繁往来,不绝于道的情景。周边民族或外国使臣入朝时,也要携带本地或本国的珍异名贵特产,作为朝贡的礼物。使臣入境,先要“谒关人”,即向守卫关隘或管理外商的机构、官吏通报,说明来意。“关人”即将此情况驰告朝廷。朝廷得知后,立即派官员迎接。有些朝代还在国都专门建有供外来使臣下榻歇息的馆舍,并在来使入朝的必经之路沿途建有驿馆。如北宋就在都城东京(今河南开封)建同文馆,专门接待高丽使节。而在沿途皆设高丽亭,沿途州府则筑馆,用以款待来使。高丽使臣所经州府,州官必须郊迎、郊送,即在城外迎接,走时再送出城外。各国及各族使臣入朝觐见皇帝,还有一系列的礼节,如“宋朝之制,凡外国使至,及其君长来朝,皆宴于内殿。”(《宋史·礼志》)宋朝曾规定有《契丹国使入聘见辞仪》,分为“见日”、“宴日”、“辞日”三种礼节仪式。见日,即初次觐见时的仪式。行朝礼时,辽朝使臣所携带进献的礼物要先被陈列于殿下;再将装有辽主致宋帝文书的书匣交中书省官员,呈献给宋帝。然后通过通事官(中国古代称翻译为通事)的翻译,辽使向宋帝转达辽主的问候,宋帝则向辽使表达他对辽主的问候,并回赐使臣礼物。宴日,为宴请使臣时的仪式。辽使在赴宴时,要改穿宋帝所赐的服饰。席间,辽使与宋帝还要再次互致问候。辽使的随行人员也被邀请一同赴宴,同样受到宋帝赐予的茶酒。辞日,是使臣回国前的告辞仪式。辽使完成使命,临行前,宋帝还要为他辞行。除再次赐予他银器、衣物外,还有赠送辽主的礼物,最后将写给辽主的文书装入书匣,交辽使带回。至于西夏和金朝使臣的入朝,宋朝都制定有类似的礼仪。不仅如此,各国使臣在东京期间,自始至终都受到极好的礼遇。往往使臣一到下榻的馆驿,朝廷立刻派品级较高的官员,前往馆驿,向来使表示问候。然后由专门负责接待的馆伴使安排他的生活与活动。有时,为表示对来使国的重视和友好,馆伴使还受命在边关迎候来使,并陪同到达京城,一路备加照顾。来使返回时,馆伴使再陪送至边境,足见礼仪的热情、隆重。
  聘礼,是古代国与国之间遣使访问的礼节。其中包括帝王派人到封国,封国派使节入朝,封国之间互派使臣,以及内地政权与周边国家之间的使臣来往等。所以,聘也称为朝聘,它与朝是有一定联系的。西周时期,实行分封制,天子将王畿(指国都附近的地区,后称京畿)以外的广大地区分封给诸侯,由他们在受封的土地上建立自己的邦国。这种分土建立封国的办法,是周朝的统治者为平衡统治集团内部的关系,对全国采取分而治之,以拱卫国都而采取的一种统治政策。那些受封的诸侯不仅要负责治理自己的邦国,还要定期赴国都朝拜天子,并要参加由天子主持的各种祭祀活动;遇有战争爆发,还要派出自己的军队随同天子作战;此外每年要向天子交纳贡赋。因此,诸侯对天子是要尽一定义务的。但如果诸侯因种种原因不能亲自去朝拜天子,则按礼仪制度的规定,派其手下的卿大夫赴国都,代为觐见天子,这在礼仪制度上称为聘。诸侯朝聘天子主要是向他述职,即陈述职守,汇报自己的治理成就。春秋时期,诸侯的实力已大大超过了周天子,对周天子及其王室也不那么恭敬了。他们不再愿意承担原来规定的义务,更懒于亲自去朝拜天子,便寻找了许多借口,所以这一时期多以聘代朝。诸侯们多让卿大夫作为自己的使臣去见天子,或代为述职,周天子对此也是无可奈何。再以后,诸侯们连派使臣入聘也不大愿意了,于是入聘的次数越来越少。与此相反,各诸侯国之间互派使臣,往来朝聘却日益频繁。鲁国国君在春秋时期朝拜周天子仅有三次,聘也不过四次,然而他朝见晋、楚等国国君却有32次,聘竟多达56次。
  诸侯国之间的朝聘,一是因为有新的诸侯国君即位,其他诸侯国的国君亲临该国,或派使臣赴该国,以表示祝贺;二是因为发生了战争等重大事件,要向其他诸侯国求援,或协商采取联合行动;三是为了依靠某个实力强盛的诸侯国的势力,而专程前往表示友好;四是为了解决两国间的矛盾和摩擦,而互往协商,等等。《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所记载的“完璧归赵”的典故,就是发生战国时期,赵国遣使入聘秦国的一个故事。赵惠王得到一块和氏璧,秦昭王得知后,极欲得到它,便致书赵王,提出用15座城池与之交换。赵王慑于秦国的兵威,只得忍痛割爱,可又担心秦王言而无信。蔺相如知道这一情况后,向赵王请命,愿意携璧入秦,与秦王交换城池,“使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于是他受命出使秦国,实际就是入聘。秦昭王果然没有交换的诚意,而是想把这块璧占为己有。蔺相如一面机智、巧妙地与秦王周旋,一面果断地派人带璧逃回赵国,使秦王的诡计终未得逞。这个几乎妇孺皆知的故事,正是诸侯国之间使聘的一个实例。
  聘,也有一套相应的礼节仪式。如果是诸侯遣使入聘天子,都以卿为使,大夫为上介(介,副、次之意),士为众介。进入王畿时,要先通告“关人”,关人再派人报告天子。得到允许后,使臣一行才可以入城,并被安置在馆舍,招待用餐、歇息。觐见天子后离开国都时,仍要受到国君的盛情款待。国君还要派使臣送入聘的使臣出王畿。聘与朝一样,也有进献礼物的规定,觐见天子时一般要贡献玉、帛、珍玩及本地的土特产等。诸侯之间的使臣来往,一般要携带玉帛作为赠送的礼物。
  古代,使臣奉命出使他国时,除遵循礼仪的规定行事之外,还要携带照、引、牒、符等信物,作为使命和身份的凭证,其中“照”的用途比较特殊。照,是一种带有文书性质的凭证。凡使臣进入他国边关时,需出示照,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担当的使命,关人见到照后便可以放行。于是照便与关联系在一起,所以又称为“关照”。只是如今所说的“关照”一词的含义,已与原义大相径庭。不过“照”的含义却沿袭至今,如护照、执照等。在诸多的使臣信物中,“节”也是一种比较特殊而且重要的信物,它实际也是一种礼仪器物。使臣奉命出使时,持节而行,因此合称为“使节”。节在汉代使用极为普遍,据《汉官仪》(载于《后汉书·百官志》注引)记载,节“以竹为之,柄长八尺,以牦牛尾为其眊〔mao冒〕,三重。”据此记载,节的式样是在一根长约1.8米的竹竿上端,束有用牦牛尾巴尖上的毛制成的三重旄。使臣在奉命出使前,由皇帝亲自授予节,持节便有代表皇帝和国家的特殊含义。汉武帝时,为联合西域各国抗击匈奴,张骞奉命出使西域。在前往西域的途中,张骞持节而行。当他被匈奴拘留后,仍不失“汉节”,即始终没有丢弃汉廷授予的节,以此表明自己不辱使命和对汉王朝的忠贞。因此后人也以“节”来喻指一个人的情操、品德,如节操、气节等。如有堕落,则谓之失节。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便崇尚高风亮节,十分重视自己的情操,自尊自爱,即使身处困境,仍自强自立,不甘堕落,以保持高尚的气节。在这方面有许多动人的故事,其中“苏武牧羊”更是令人感动。就在张骞第二次奉命出使西域的同时,西汉王朝与匈奴再度爆发了更大规模的战争,双方还不断扣留对方前来议和的使臣。天汉元年(公元前100年),匈奴单[chan蝉]于(即首领)因在战场上屡遭失利,而表示愿意同西汉结好,并主动释放了扣留的西汉使臣。汉武帝因此也下令释放被拘的匈奴使臣,并委派中郎将苏武等率百余人将他们护送回匈奴。临行前,汉武帝将节授予苏武。但当完成使命准备返回汉朝时,苏武一行却因手下人阴谋劫持单于之母归汉以邀功而被匈奴扣留拘禁。单于软硬兼施,企图胁迫苏武背叛汉朝,投降匈奴,都被苏武断然拒绝。苏武日夜思归汉朝,即使被囚禁在大窖之中,断绝饮食,他仍然靠着吃雪和旃[zhan沾]毛,顽强地活下来,拒不投降。单于见不能降服他,便将苏武流放到荒无人烟的北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让他放牧一群公羊,并声称只有等到公羊生下羊羔才能释放他。苏武深知单于的用意,也明白回归汉朝遥遥无期,但他毫不气馁。苏武来到北海,没有粮食,只好靠挖鼠洞,吃草籽度日。每天,他都“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汉书·李广苏建传》)。节上的旄都脱落光了,苏武仍终日不离手,以此表明自己归汉的决心和对汉朝始终不渝的忠贞之情。直到汉昭帝即位后,与匈奴再度和亲,这才使苏武在艰难地度过了19个春秋之后,终于获释回国。苏武牧羊的故事,表现了苏武誓死归汉的决心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极其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他与节朝夕相处,形影不离,视节如命,体现了一种坚贞不渝的高尚情操。这个故事传颂至今,已有2000多年了。2000多年来,苏武不仅成为家喻户晓的一个历史人物,他那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还被搬上戏剧舞台。人们颂扬苏武,正在于从他的身上体现出中华民族自尊自爱、矢志不渝的传统美德。这也是古人很早就倡导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精神。
  盟,是指两国或两国以上为了某种共同的利益或目的,以求协调行动而相互立誓缔约。通常是由一国最先提出建议或请求,再派使臣去约请、游说,或经第三国的斡旋、撮合,最终使双方或数方约定会面于某地,正式订立盟誓,以此结盟,称为“会盟”或“盟会”。会盟中的首领或主持盟会的人,就是“盟主”。春秋战国时期,一些强大的诸侯国相互称雄争霸,为了确立自己在各诸侯中的霸主地位,经常约请弱小的诸侯国国君会盟,而成为盟主,因而也就可以号令这些诸侯国。因此会盟也成为争夺霸主地位的一种途径。春秋时代,中原地区的齐国、晋国、楚国先后通过战争手段,征服其他诸侯,最后就是以会盟的形式,建立自己的盟主,也就是霸主的地位。
  会盟时的典礼称为盟礼。古代举行盟礼也有祭神的内容,原因是人们相信神有巨大的力量,足以约束或监督会盟者的行动,所以人们常对天立誓。其仪式主要是“莅〔li利〕牲”,也就是“杀牲歃〔sha霎〕血,誓于神也。盟之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礼记·曲礼下》)。即在举行盟礼时,要蘸着牲畜的血,在玉片、竹片或帛上书写盟书(又称载辞)。由盟主与会盟者一起饮血,或用手指蘸血涂在嘴上,再在盟主的带领下,对神宣誓盟书,这种方式也叫盟誓。举行盟誓之后,盟书就作为会盟者共同遵守的原则和行动的准则。盟书要书写两份,一份在盟誓之后,与宰杀的牲畜一起埋到地下或沉于河中;另一份则收藏于盟府(掌管盟约的官府),由司盟官掌管保存。1965年,在山西侯马的一处晋国遗址中,出土了一大批春秋晚期的玉、石片,形状多为上尖下方,玉、石片上书写的内容很多便是盟誓载辞。其中主要是晋国官僚赵鞅与同宗族人为共同对敌而举行会盟的誓辞。这批称为“侯马盟书”的珍贵文物,是了解古代盟礼的重要资料,从中也可以看到盟主在会盟中的作用和地位。
  盟主既是会盟仪式的主持人,会盟之后,他实际上便获得了号令其他盟国的权力。春秋战国时期,会盟大多带有军事联盟的性质,因而盟主的地位和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时常在盟会上出现争做盟主的情况。吴王夫差在黄池会盟时,就曾与晋定公为争做盟主而发生争执。晋、楚之间也有过类似的情况。春秋中后期,晋、楚两国为争霸,连年征战。不仅给交战双方造成巨大的物质损失,也给周围那些弱小的诸侯国带来深重的灾难,各国都希望能尽快“弭〔mi米〕兵”,即停止战争。公元前546年,宋国大夫向戎分别与晋、楚等诸侯国的国君协商,达成在宋都(今河南商丘)举行弭兵会盟的协议。举行盟礼的那天,有14个诸侯国参加,而晋、楚两国都想利用会盟之机,成为盟主。楚国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凡赴会的楚人都暗中藏有兵甲。待盟礼刚一开始举行,楚人便抢先歃血。等到晋人发现楚人的意图,企图加以阻止时,为时已晚,只好让楚国主盟。


  誓,在西周时期是指诸侯之间以语言为信约,即以口述的方式,提出某种作为自己或大家共同遵守的原则,即所谓“信约为誓”。誓,最初常作为会盟的一种形式,故往往合称为“盟誓”。但有时也可单独举行,称为“誓礼”。誓礼与盟誓一样,都要借助神的力量作为约束,使所有参加者不得违约,否则将受到神的惩罚。人们相信在诸神中,天神的威力最大,所以在举行誓礼的时候,经常假借“天”神,面天而誓,也就是后人所说的“对天起誓”,“向天发誓”。誓礼没有盟礼的仪式那么隆重、繁琐,不用杀牲、歃血。誓,也指古代帝王告诫将士,军将告诫兵士的言辞,多用于激励斗志,鼓励士气。至于后代将士出征或作战前的宣读誓言,即今人所说的“宣誓”,正是由此演变而成,它成为将士们自勉自励和自我约束的一种方式。一旦起誓或宣誓后,誓言便成为人们必须严格遵守的信约,是绝对不允许破坏和违背的。春秋时期,郑国武公的夫人姜氏生了两个儿子:庄公和共[gong工]叔段,但她只宠爱共叔段,对庄公十分厌恶。后来,庄公即位,作了国君,姜氏极不满意,想方设法支持共叔段发展势力,以取代庄公。甚至在共叔段策划袭击庄公时,还准备为他作内应。庄公得知这一消息后,果断发兵击败共叔段,又将母亲姜氏迁出都城,安置在城颍(今河南襄城东北),并发誓:“不到死后埋入黄泉,决不与母亲相见。”可事后庄公十分后悔,不该如此对待母亲,然而又有“誓”在先,不好违背。封人颍考叔得知后,积极劝导庄公,建议他掘地到黄泉(即地下的泉水,指埋葬死人之处),在隧道里与母亲相见。庄公见这个建议既符合自己的心意,又不违背誓言,便欣然接受,随后派人在地下挖了一条隧道,终于与母亲相见,从此母子二人和睦相处。这则《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人重“誓”,绝不食言的风尚。誓,也是一种很郑重的许诺,一旦起誓或宣誓之后,便要承担誓言中所承诺的义务和责任。但在日常生活中,许诺或许愿则是十分普遍的。它虽不像誓那样郑重,却和誓一样受到人们的重视,“言必信,行必果”等,就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民族讲信誉,守信誉的传统美德。
  会、同,也是宾礼中的两种礼仪,它们只是在形式上略有不同,所以通常是合在一起使用,即为“会同”,泛指古代诸侯朝见天子,也指诸侯合会。《周礼·大宗伯》记:“时见曰会,殷见曰同。”诸侯不在规定的时间去觐见天子,称为会;殷,众之意,指许多诸侯同时去觐见天子。当然指诸侯合会时,就没有这种形式上的差别了。诸侯们聚到一起,订立盟誓,即可以称为“会盟”,也可称作“同盟”,“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左传·僖公九年》)。
  锡命,又作赐命。赐,是古代上对下的赠予;赐命,则专指帝王赐予臣僚爵位(也包括官位)、服饰、车仗等的赏命,其礼仪就是锡命礼。接受锡命,必须要答谢回礼,所以锡命在礼节上以拜礼为主,而且相对比较简单,“君赐车马,乘以拜”(《礼记·玉藻》)。古人以能得到帝王的赐命,当作一种特殊的荣誉,倍加珍重。帝王赠予臣僚的一切,都要冠以“赐”的头衔。如赐官、赐田、赐宅等。若官吏遇事请假,假期已满仍不能归职,皇帝准许其续假,称为“赐告”(告,为官吏休假);筵席上,皇帝向臣僚赠酒,亦称“赐酒”;即使是皇帝下令让臣下去死,仍要冠冕堂皇地称为“赐死”。唐朝中期,唐玄宗在位期间,由于宠幸贵妃杨玉环,而疏于朝政。加之重用奸臣李林甫、杨国忠为宰相,致使国内政局动荡,矛盾尖锐,终于酿成“安史之乱”。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叛军破潼关,攻入关中,唐玄宗仓皇从长安出逃四川。但行至马嵬驿(今陕西兴平西)时,护卫的军队哗变,杀死杨国忠后仍“鼓噪不前”,又要求处死杨贵妃。唐玄宗唯恐叛军追赶而至,只得赐给杨贵妃一条白色丝帛,令她自缢〔yi义〕。所以“赐帛”也成了“赐死”的同义词。在唐宋时期,官服常以颜色区别等级,凡三品以上的官员,其公服为紫色;五品以上,至四品的官员,则着绯〔fei非,大红〕色公服。皇帝若对某官表示宠幸,常“赐紫”、“赐绯”,即赐官服,实际也是升迁之意,以示厚爱。
 
  遇,即相遇、相逢,是指诸侯或官吏在事先没有商定的时间、地点突然相遇。“遇者何?不期也。”(《公羊传·隐公四年》)古人即使不期而遇,也仍然讲究礼节,按照礼仪的规定行事,于是便有了“礼遇”之说。当然遇时的礼节要比其他的礼仪都简单。西周时,诸侯外出,相遇于途中,往往要按主、宾礼互致问候,因此常以相遇之地距各自国都的距离远近来划分主、宾,以距离近的一方为主,距离远的一方为宾。官吏之间相遇,则按官位高下,施以不同的礼,而在这方面制定有一套严格的礼仪制度。如宋朝制定的《百官相见仪制》中明确规定:下级官员若于途中遇见官长,必须采取停住马,侧立于一旁,或回避,或绕道而行的办法。“文武百官遇宰相、枢密使、参知政事,并避。起居郎以下遇给舍以上,敛马。御史大夫遇东宫三师、尚书丞郎、两省侍郎,分路而行。”(《宋史·礼志》)若不按此规定行事,则被视为无礼,要受到处罚。战国时期,赵国的蔺相如经过与秦国国君斗智斗勇,取得“完璧归赵”的胜利后,深得赵惠王的器重,被擢〔zhuo浊〕升为上卿,位居大将军廉颇之上。廉颇认为自己战功卓著,看不起蔺相如。一次,两人相遇于途中,按照遇礼的规定,廉颇应礼让蔺相如,但他自恃功臣,据路不让。蔺相如见廉颇毫无礼让的态度,深知大敌当前,当以团结为重,决定不与他计较,立即吩咐手下人绕道而行。蔺相如忍让、豁达的胸怀,后来又感动了廉颇。这位功劳卓著的老将竟“负荆请罪”,与蔺相如言归于好,共同抗御外敌。“负荆请罪”的典故,因此也成为流传至今的一段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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