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八八年,李鸿章在与西方各国的交往和互派外交人员等活动中看到西洋各国都庄严地悬挂着本国国旗。而这“天朝上国”的大清竟没有面代表国家的旗帜,李鸿章既感有失尊严,也觉着莫名地尴尬。于是奏请慈禧太后。请求颁发一面代表清政府的旗帜。太后根据郭嵩焘的意见,使用黄龙旗(如下图,黄底蓝龙戏红珠),为大清国的国旗。并设计为四角龙旗(之前曾施用过“三角龙旗)。
当时的西洋人,对“龙”没有认知,难免有人嘲笑。但在传统中国文化中,龙是代表帝王,而黄为五行中的中央正色。也有“朕即国家”的寓意。
一九一二年,清帝退位,黄龙旗也跟着“寿终正寝”了。
武昌起义的时候,革命军所用的旗帜是代表十八个行省的“铁血十八星旗”(九角代表《禹贡》之九州,十八星代表十八省)。后因“江、浙代表的提议将五色旗为国旗。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南京临时参议院决定,以五色旗定为中华民国的正式国旗。铁血旗为陆军旗(后将十八星改为十九星),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
五色旗的五色:红、黄、蓝、白、黑,寓意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
当时作为临时总统的孙中山却坚决主张以青天白日旗为国旗,他说“天日之旗,为汉族共和党(指兴中会)人用之于南方起义者十余年。乙未年陆皓东身殉此旗”。当临时参议院,重行审议对国旗的问题时,认为青白旗是同盟会一个党派制定的,并不能代表全国各方面的意见,五色旗既经武昌革命军采用。就具有巨大而长远的历史意义。最终还是没有支持孙中山的主张。
关于青天白日旗的问题,孙中山与黄兴就曾经有过一番争执。那是早在一九零六年,孙中山与黄兴、章太炎在东京曾谈论过制定国旗的问题。孙中山主张用兴中会的青白旗,黄兴主张用井字旗。当时孙中山就非常气愤地说:“我在南洋奔走革命,托命于此旗者数百人,今欲摒弃不用,请先将我开除出盟”。黄兴见孙中山正在火头上,感觉无法再辩论下去,只得说,“还是请先将我开除出盟”。
刘揆一、章太炎等人主张,不妨将国旗问题暂时搁置不议。
由国旗问题,可以看出,这十七省代表所组成的临时参议院,很多人在政治观点上,与孙中山的分歧还是很大的,也就造成了革命军最终于向袁世凯一步一步地做出妥协。
清帝退位以后,经孙中山的推荐,袁世凯继任临时总统。一九一二年四月,临时政府迁往北京,由南京迁往北京的临时参议院对国旗案,再次表决。议长提出了以五色旗为国旗的动议。全体议员起立表决,并拍掌欢呼民国万岁。
一九一二年二月八日,袁世凯发布临时大总统令:“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商旗适用国旗,以十九星旗为陆军旗,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本大总统按照约法,第二十二条公布之,此令”
五色国旗后来随着北洋军阀退出历史舞台,亦“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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