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又一次地无情杀戮中,住在城东的王樵父母不幸被抓,从此音信全无。
日夜悲痛的王樵决定去西凉寻亲,数月的奔波劳累中,他靠着行乞维持生计,可惜最后却徒劳无功。
回到家乡,他又四处投靠兵营,为他们谋计献策,但都遭拒绝。无奈下,他便在城南一个墙角,用砖砌成个封闭空间,在里面挂上父母的画像,同时也作为自己的墓室之用。
"寻亲去,迎亲归,万里程图,魂羡三吴黄孝子;垩室生,茧室死,九泉茹恸,名齐二曲李征君。"这是他人为其祠堂供桌壁边所写的楹联。
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在《尔雅》中有:"善事父母为孝。"汉代《新书》中为:"子爱利亲谓之孝。"又有《说文解字》中解释说:"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综合来看,古代孝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尊祖敬宗;二是要传宗接代。
作为最是提倡伦理道德的儒家,更是将孝的理念融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从孔到曾,到子思再到孟子,一步一步,一代一代地发展下,将孝推向了伦理纲常的核心,甚至是治国安邦的首要。
记录孔子言行的《论语·为政》、《论语·学而》、《论语·里仁》以及他的《礼记·中庸》,将孝与敬、孝与礼、孝与悌、孝与谏、孝与人性进行结合说明,主要目是让孝从宗族伦理转化为家庭伦理,从而更易被人们所接受和广泛认知。
1.君心亦如此,包纳无大小
孝的对象从最初的天地神灵、祖宗魂魄,到实化为父母长辈。这就意味着遵从孝道不能溢于言表,而是要转化为实际行动中去。
在《孝经》中有明确表示,不同社会地位的人需要用不同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孝。分别是,"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人之孝"和"庶人之孝"五类。
而《二十四孝图》中主要描述的对象为最后一类,即"庶人之孝",贴近于寻常百姓生活,极具教育意义。其中,"一片奉心如石坚,一身被鬻亦依然;深情跪动恕宽母,纯孝并齐闵子骞。"说的就是宋朝时,江南孝女张菊花跪父留母的故事。
还有生于宋时的朱寿昌,在他只有七岁时,生母就因遭嫡母嫉恨而被迫改嫁他人,之后的五十年里,双方再没有任何联系。长大后,身为朝廷命官的他,以血写下《金刚经》,用来寻找自己的母亲。获得线索后,毅然决然选择辞去官职,只为前往与母相会,终于在陕州得以和年有七十好几的母亲及其家人团圆。
正所谓,百善孝为先,从萌芽于尧舜之宗法、农经时代,一直到宋朝,孝文化在中华大地上流传了几千年之久,却是依旧生生不息。
2.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在古时,孝行,既是对他人尊敬爱戴的外在行为表现,同时也是对自身克己复礼的一种严格要求。在《论语·颜渊》中有,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人由己,而由人乎哉?"
说的是,为人要讲大义,明大德,要以献身社会而放弃自我利益为荣;在为社会、家庭、亲友奉献劳动、财富,甚至生命时应该倍感自豪,而不是体会到牺牲之苦。
从周朝时"亲老思母乳,身穿褐毛衣;若不高声语,山中带剪归。"的郯子,为了能让患病母亲吃上一口母乳,不顾自身危险,穿上鹿皮混到鹿群中取乳,差点被猎人误杀。
到晋朝时,年仅十四岁手无寸铁的杨香,独自一人爬上虎背,扼住其脖子,只为为从虎口中救出父亲。
再到汉朝"笼负母归"的鲍出、唐朝时"望云思亲"的狄仁杰等等。
他们无不是一个时代的孝子榜样,是成全他人而甘愿付出自己全部的孝文化传承者和传播者。为追求上效下仿,推崇孝治的宋朝,提供了大量精神动力和人物参照。
二、低徊愧人子,不敢叹风尘
《二十四孝图》是元代郭居敬,以儒家伦理思想为核心,以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为基础,所记录下来的有关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文本,是民间社会广为传颂的通俗读物,其发行目的就是在宣扬孝道的同时,能够让人们从孩童时就进行思想上的教育和约束,从而规范他们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
二十四个孝子中,有男有女,有帝王高官也有普通百姓,其中春秋时期和汉代的最多。共同之处就在于,它们都是儒学兴盛和高速发展时期,西汉更是让儒学达到了巅峰。
汉武帝时,采纳了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得讲究"仁、爱"的儒家思想成为社会正统,将德治、礼治和人治相结合,以道德感化为基础,强调社会责任感。在儒学教育、考试以及为官相结合地推动下,儒家思想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当中。
像是因卖身葬父而孝感天地的董永;仁孝闻天下,汤药必先尝的孝文皇帝刘恒,都是当时遵从儒家"孝"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
1.以礼明孝
以儒家思想为根本的宋朝,在融合的道教和佛教思想后,发展为新的儒学——理学。
从初期地安定先生胡瑗和泰山先生孙复,到范仲淹、开张载,再到周敦颐、程 、程颐的大力推崇下,儒学发展为理学。之后的儒学大家朱熹更是大力倡导"存天理,灭人欲",在社会上引起新的儒学高潮。
在对儒家各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下,孝文化在宋朝也随之得到广泛认同和遵从。宋仁宗、宋神宗、宋徽宗等各代统治者都运用手中的政权,进行了一系列以"孝"为名的措施安排,从小深受儒学教育的官僚士大夫们也在各家族中积极推孝,于是在"孝行、孝道"的大肆渲染之下,宋朝的民间之孝更是形式多样,甚至有些畸形和极端。
不仅在孝经类文献、家规家训中可以看到,在一些笔记小说、方志,甚至是墓志铭和祭文中都能体现出宋人的愚孝之风。
2.以法规孝
在《孝经·五刑》中有:"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唐时,不孝被纳入《唐律》的"十恶"之罪范畴。
到宋代,《宋统刑》、《宋刑法》和《庆元条法事类》中也明确规定了"不孝之刑"。
有最为严重的"诸谋杀周亲尊长、外祖父母、父母者皆斩。"或"诸妻妾谋杀故夫之祖父母、父母,流二千里;已伤者,绞;已杀者,皆斩。"
斥责、控告或诅咒父母、祖父母或者对于违反教条、赡养有缺、因钱财而更名换姓者,同样要受相应处罚。如"忘情弃义,故意控告祖父母及父母者,判绞刑。"
三、总结
孝,是中华文化的伦理核心,是对社会、对他人的基本道德表现,从春秋开始就一直在各朝各代中延续发展。《二十四孝图》中的二十四孝子,就是遵守孝道的主要代表者。
宋朝的孝道相较之前,更为系统化和规范化,将儒学、佛学和道学中的孝进行融合,再通过政府部门加以强化,使得意识形态的"孝"不仅在理论上有了可以严密论证的来源,同时将孝渗入民间百姓言行之中。
这让"以孝治天下"的儒家伦理纲常,成为一种政治文化,也成为制度化的行政原则,能够让人们有十分具体的条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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