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和疑似患者先治疗后结算,财政部门对个人负担安排财政补贴,确保患者不受费用影响。
8月1日上午,大连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召开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7次集中发布会。大连市医疗安全局局长狄树军介绍了疫情防控中的医疗保障工作。
大连市医保局
确保患者不受成本问题的影响
大连市医保局局长狄树军
根据大连市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针对当前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大连市医保局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医保局“两保”工作要求,确保患者因费用问题未得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受医疗保险总额预算管理规定的影响。他们根据自己的职责,在三个方面制定并实施了八项政策措施:
确保患者不受成本问题的影响
一、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暂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二,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先治疗后结算。基本医疗保险、重疾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缴纳后,财政部门将为个人负担安排财政补贴,个人无需承担费用。
三是围绕住院登记、费用结算、待遇享受等方面,建立“无障碍”入院、“零付费”出院等快速通道,全力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顺利享受医疗服务。
确保医院不受支付政策的影响
一是调整医疗保险总预算指标,在确定的辖区内治疗省市级定点医院。治疗病人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预算控制指标;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项目支付给医院,让定点医院放心治疗患者。
第二,按照特殊事务和紧急事务的原则,为新冠肺炎集中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定点设立、资金拨付和结算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定点医院就医及时救治患者。
三、结合市第六人民医院非新冠肺炎患者需转诊至市中心医院等四家医院治疗的情况,及时进行科室和床位备案,确保参保患者及时住院;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应政策规定支付,住院指标单独核算;因病转院治疗时,超过目标的费用在年终结余中考虑。为保证转诊病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市六院转诊到中心医院等四所医院的病人,转院治疗时不再支付起付标准,出院时直接按医保报销比例结算。同时,为确保丙型肝炎患者门诊特殊药物治疗不受影响,市六院总医院暂停门诊功能后,将立即开放市六院黄河路门诊丙型肝炎医保定点资格,丙型肝炎患者在门诊确诊治疗后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做好参保人的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首先是落实“长方”措施。自2020年7月26日起,在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可为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开出最多三个月的门诊统筹、门诊处方病种和高价值药品,以减少患者就医和购药数量,保障长期用药需求。
二是实行“不开会”处理模式。在手机上设立“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在电脑上设立“医疗保险网上综合服务大厅”,提供居民保险登记、居民缴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个人账户返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备案、生育津贴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注销等31项业务的网上查询和办理。,并将医疗保险服务送到市民家中和手心,以降低人员流动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目前已有12609项业务在网上审核完成。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已进入最关键时期。大连市医保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和市国防指标统一部署,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出院病人医疗费用结算、医疗机构运行发展支持和医疗保险服务经办等工作。,坚决守住大门,守住阵地,为打赢我市疫情防控战贡献力量。来源:大连发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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