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年轻的小海提到怀孕的妻子时非常生气。他的妻子小玉因为精神疾病住进了河北省蔚县精神康复医院,期间一名男护士竟然和她发生了关系,怀孕了。当妻子怀了别人的孩子时,小海感到羞愧,想发表声明。
“别说话”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小海的家庭条件很差。经媒人介绍,小海于2019年10月与22岁的小玉结婚。为了结婚,小海还欠了20多万的债。小海说,当时他没发现小玉有什么问题,就是老实安静,反应迟钝。小海的舅舅也说,侄子结婚前,她听媒人和女方父母说小玉是个老实的姑娘。认识她之后,也发现她智力有点差,但是大家都觉得在农村过踏实的生活就够了,就没放在心上。
2020年3月,小海一家突然发现小玉的行为更加反常。他们不说话不吃饭,就喜欢躺着睡觉不醒。经双方家长协商,决定带小雨去潍县精神康复医院检查。医院院长张在接受会诊后表示,医院条件好,医疗水平高,保证了三个月内康复。于是4月7日,家人为小玉办理了住院手续。小海告诉记者,他出去工作是因为要养家糊口,还要还债。事实上,他并不想让妻子住精神病院,只是想看心理医生。
小海说,媳妇住院的时候,妈妈隔三差五就去医院探望一次。但潍县精神康复医院规定患者在治疗期间不得见家属,称会影响治疗效果。他的母亲听了医院的建议,停止了探视。
刚出院,发现自己又加了一个“新病”
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小海的妈妈去办理出院手续,把媳妇接回家。小海说主要是因为付不起医药费,让小玉出院了。她根本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她还是不爱说话,回答问题慢,什么家务都不会...
大概半个月后,小海妈妈发现了新问题,媳妇吃完饭就吐了。8月的一天,老人带着小雨去医院检查,结果是怀孕50天左右。按照这个推断,她住院期间应该是在6月左右怀孕的。“当我得知这一情况时,真是晴天霹雳。我很痛苦,也很生气!”小海气愤地说,从4月初到8月,因为在外地工作,没有和妻子有过亲密接触。此外,妻子在住院期间接受了封闭治疗。很明显,孩子是别人的。
后来检查,确认小玉真的怀孕了。8月22日,小海的母亲、叔叔等人来到蔚县精神康复医院讨论意见。未能答应后,男护士郭站出来承认与小玉发生性关系,但辩称双方自愿。
小海和他的家人认为小玉是一个精神病人,对他的一些行为没有明显的辨别能力。更重要的是,郭和医院在医院封闭治疗期间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到处说,到处“撞墙”
11月5日,蔚县精神康复医院作为副院长告诉记者,医院直到8月22日才知道小玉怀孕。郭是一名31岁的护士,已经在医院工作了五六年。主要从事杂工和精神病人的护理。他通常很诚实。原来小玉在三楼,都是女病人。不允许她随意走动出门,但是基础治疗后又要出院,所以没那么紧。
据医院调查,一场小雨独自从三楼来到二楼医务所。当时女护士下班去吃饭,只有男护士郭在。小玉找郭要零食吃,他又孤独又无助,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任说,医院扣留了郭的工资,并在8月底解雇了他。但他认为,这是郭的道德问题,医院没有太大责任。记者问了郭的电话号码,副总裁任说没有,所以现在无法联系他。
11月5日,记者就此事来到潍县卫生局。一名工作人员请医务处主任孙与他联系。他说他很忙,没有时间面试。随后,记者未能致电翟主任,在发送采访提纲后也从未回复。
11月8日,小海的舅舅无奈地说,8月22日到现在两个多月了,他们找不到郭。卫县精神康复医院不理他,卫县卫生局只说要调解,没有下文。目前,他们已经报警,正在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石家庄某律师指出,公安部门要出具委托书。如果小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郭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女性与精神病患者、痴呆患者发生性关系,无论犯罪分子采取何种手段,都应以强奸论处;与一名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发生性行为,且未患病,且经女方同意,不构成强奸。另外,在这次事件中,中医院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小玉的家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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