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合肥楼市新规出台
二手房交易不再
“先转账后贷款”
相关部门出台二手房购买新规
5月23日16时,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合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该办法于5月20日正式发布实施,有效期两年。对二手房资金托管的各个流程做了具体规定,一些环节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希望办理二手房业务的小伙伴们要注意了。
优化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流程
《办法》规定,二手房交易资金的托管,应当按照申请托管、资金划转、纳税发证、资金划转等程序进行。与以前的政策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房贷审批和房屋交易流程是“先转后贷”,现在是“先审贷款资格后转”。
其中,资金划转中,买受人将托管资金划入托管账户,需要办理存量房屋抵押贷款的,贷款银行应实施贷款资格预审;贷款银行与托管银行不一致的,托管银行应了解贷款的资格预审情况。这种工艺设计比以前更加优化。对于卖方来说,还可以规避一个风险: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但是买方贷款资格有问题,权益无法保障。
扩大证券公司资金托管账户的规模
据了解,自2005年10月以来,托管业务仅在两家银行设立了证券公司托管账户,其他有意愿和资质的商业银行无法进入,造成一定程度的业务垄断,导致托管银行服务质量差,社会反响大。
根据《办法》,凡具备基金托管运营、管理和网络技术条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从事基金托管服务,且上一年度存量房屋贷款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可向不同单位交易中心申请开展存量房屋基金托管业务。
这意味着,未来公民在二手房交易中会选择更多的资金托管,效率会有所提高。这也是《办法》中最大的优化保证。
基金托管利息不再“返公”
根据《办法》,托管账户在托管期间,托管资金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的挂牌利率结算,利润和本金一并划转。这也意味着,多年来备受关注的二手房交易托管资金的利息方向发生了变化,不再是“返公”,而是属于个人。
目前合肥二手房市场真的很乱。《办法》颁布的新规定不仅可以让卖方放心,规避一些风险,还可以提高托管银行的服务质量。因此,边肖也希望广大朋友能在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下,买到自己喜欢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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