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证监会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万家文化)和取缔决定(孔德永、赵薇、黄有龙),对赵薇和时任万家文化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黄有龙、孔德永采取五年取缔措施。同时,万家文化和卫龙传媒分别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和赵征分别被警告和罚款30万元。同时,证监会对卫龙媒体、赵薇及其代理人的说法逐一予以驳斥。
赵薇和他的妻子提出了抗辩
回顾赵薇夫妇对万家文化的收购,可以追溯到2016年12月26日。卫龙媒体宣布,拟以30.59亿元人民币收购万佳文化29.135%的股份,但由于资金有限,计划通过高杠杆率先收购,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此外,卫龙媒体成立于2016年11月2日,其最大股东为赵薇,持有95%的股份。公司成立仅一个月就与万家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之后,卫龙媒体改变收购计划,拟以人民币5.29亿元收购3200万股,并支付2.5亿元定金。然而,卫龙媒体最终宣布放弃收购,2.5亿人民币的保证金被万家文化全额返还,留下了万家文化和股价飙升后恢复原状的股东。
但在重重监管下,赵薇夫妇是不可能全身而退的。2017年2月,万家文化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调查。
2017年11月9日晚,祥源文化(原万佳文化)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预告。万家文化、卫龙媒体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已被查处。之后,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征被警告,罚款30万元;孔德永、黄有龙和赵薇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五年。
随后,黄有龙通过其控股的香港上市公司顺龙控股表示反对。顺龙控股宣布,根据黄有龙和赵征的解释,该公司计划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声明和论据,并要求举行听证会。中国证监会将对申请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根据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黄有龙是顺龙控股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7.5%,持股35.11亿股。
同时,去年12月4日晚,黄有龙也通过新浪微博首次在万家文化活动上公开发声,首次公开否认自己是某领导的司机。黄有龙还表示,他“缺乏金融经验”,“从未想过违法或越过道德底线获取财富”。
但从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来看,证监会逐一驳回了赵薇夫妇提出的论据,正式公布了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中国证监会驳回了赵薇和他妻子的观点
据证监会披露,卫龙媒体、黄有龙、赵薇、赵征及其代理人提出多项抗辩理由,请求免除处罚。其中,卫龙媒体提出不存在非法信息披露等。,不应给予行政处罚;万家文化和孔德永提出了三个论点,如万家文化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有龙提出了“参与收购的初衷和目的是为了促进艺术文化产业的长期协调发展,而不是寻求短期利益”等辩护理由;除了提出与卫龙媒体相同的辩护意见外,赵薇还提出了卫龙媒体未参与对上交所质询的答辩,以及本人并非“上市公司董事”等辩护理由,认为本人不应被禁止上市。
但针对上述论点,证监会此次公布的决定逐一予以驳回,称:“经审查,我会认为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能成立当事人的上述论点”。
对于黄有龙和赵薇的说法,证监会予以驳回,理由如下:第一,备案的事实和证据足以表明,黄有龙组织、策划并指派相关人员实施控制权转移,实际与孔德永就控制权转移进行了谈判,决定收购万家文化的控制权,并指派人员进行融资安排和信息披露,了解和决定收购进度,了解两个回复公告的内容。二、赵薇作为卫龙媒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借款协议》,为公告和银行融资计划提供个人资产和个人信用查询。
赵征在询问笔录中说,“她(赵薇)知道收购的进展...公告之前我们把材料送到黄有龙看,赵薇也知道他同意什么”。
“所以,我会认定赵薇是卫龙媒体违法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没有错。”中国证监会决定,孔德永、黄有龙和赵薇将分别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五年。自中国证监会公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售期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同时,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万家文化和卫龙媒体予以纠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和赵征分别被警告和罚款30万元。
1.《定了!证监会驳回申辩 赵薇夫妇禁入证券市场5年》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定了!证监会驳回申辩 赵薇夫妇禁入证券市场5年》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1141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