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必须有时代的责任,肩负起对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责任。”曾经担任中国国家广播电台副台长、《光明日报》总编辑、中央电视台台长的媒体人胡占凡,其工作经历了广播、报纸、电视三个转变,但不变的是他的责任和义务。
"我17岁进入木兰县广播站,并被分配."1970年,胡占凡中学毕业,由于中学期间负责学校广播,擅长普通话和朗读,被分配到木兰县广播电台当记者和播音员。“当时,我以自己是一名工人为荣。当时同学们争着去工厂,对电台的工作不是很感兴趣。”相比之下,当胡占凡被分配到电台时,他非常高兴,“因为我真的很喜欢新闻工作”。
1983年,胡占凡考入北京广播学院新闻系研究生,学习新闻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新闻素养。毕业后,通过不懈的努力,他去了中国国家广播电台、光明日报和中央电视台。
“我的工作环境变了很多,但其实我工作的核心并没有变。”胡占凡的“不变性”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新闻规律不变;第二,责任不变。
“从新闻法的角度来看,媒体都是一样的,为人民提供信息。”在胡占凡看来,广播、报纸和电视都有自己的特点,但只要抓住了这些特点,它们就能做好新闻工作。“播出方便快捷,一定要注意时效性;报纸周期长,需要深度;电视以视觉冲击为特征,这应该以视觉特征为特征。”在具体工作中,胡占凡把媒体的特点与具体的新闻活动结合起来,尽力“做人们愿意看的新闻”。
“作为一个媒体人,无论什么环境,都要做到最好,尽职尽责。”在胡占凡看来,媒体人的责任有两个方面,一是“有一定的实力”,二是“有追求”。胡占凡认为,媒体人的决心包括政治决心和职业决心。政治决心是媒体人在日益复杂的信息环境中完成政治任务的能力。职业决心要求媒体人肩负起社会责任,按照新闻规则行事,对广大受众负责。“尤其是在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媒体人的政治和职业决心更为重要。”
“追求”就是媒体人要尽全力做好新闻工作。媒体人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认真研究问题,研究新闻规律,研究新闻业务。胡占凡一直在自己的新闻业实践这一点。他在担任《光明日报》主编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办好报纸,办出自己的特色。”在具体工作中,胡占凡认真研究了《光明日报》的读者定位和新闻特色,力求突出文化氛围。为此,设立了许多专门的文化专栏,并对布局和文字进行了改革。此外,胡占凡还指出,媒体本身应该是《光明日报》的报道对象。这一系列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读者的广泛认可。
退休后,胡占凡的生活仍然与媒体有关。“在媒体工作了一辈子,想用相对宽松的时间多思考一下媒体的未来”。目前,胡占凡已经开始关注新媒体的发展特点、传统媒体在新时代的发展和未来空,并从媒体实践的角度探讨了媒体融合的问题,提出了媒体发展的建议。在他看来,这也是一个媒体人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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