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对于18岁的四川男孩刘大为来说是个好日子。47岁的刘得知福建省高院将重审其儿子刘大为案件时,高兴得不知说什么好。
在漫长的两年等待之后,刘大为等待着他最渴望的结局。福建高院报道,经法律审查,福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决刘大为走私武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为近亲属的上诉符合再审条件,福建高院决定组成合议庭再审。
网购“模拟枪”被判没时间
2014年,四川达州18岁男孩刘大伟通过台湾省某网站在网上购买了24支“仿真枪”,被海关查获。经鉴定,24支枪中有21支被鉴定为枪支。刘大伟因走私武器被判处无期徒刑,刘大伟的父母随后向福建高院提起诉讼。
此案宣判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公众对能否继续持有“模拟枪”的焦虑,律师对案件定罪量刑的质疑,提高“枪支鉴定标准”的呼声。
在此之前,也许许多人对“枪”的概念和边肖一样模糊。什么程度的杀伤力才能算枪?「模拟枪」是枪吗?持有「模拟枪」违法吗?制造和销售“仿真枪”你会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些问题将由边肖逐一回答。
什么是“枪”?
《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枪支”的定义是: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为动力,使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2001年8月17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涉枪涉弹人员绩效考核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对于不能发射标准枪和子弹的非标准枪,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识别:枪口放在25.4毫米的距离,干松木板在1米的距离发射。弹头穿透松木板时,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如果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可以认为足以造成伤害。如果你有以上两种情况之一,就可以认定你是枪。”
我国刑事科学专业人员的测试结果表明,当枪口比动能为16焦耳/cm2时,弹头具有嵌入干松木板的能量极限。
2008年3月1日实施的《火器伤法医科学鉴定准则》第3.2条确立了“非标准火器无人员伤亡造成伤害的准则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cm2”的标准。
2010年12月,公安部修订了《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规定》,该规定也成为现行枪支鉴定标准:当弹丸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将被鉴定为枪支。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已经在一个圈子里了?枪口比动能≥ 1.8J/cm2到底是什么意思?接下来,边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上面的意思~ ~
一知半解:“炮口比动能”是指弹丸在炮口附近的动能与弹丸截面积之比,单位为“焦耳/平方厘米”。
说得通俗一点,你隔着桌子坐我对面,我抓一把豆子扔你脸上。这些豆子的能量几乎是每平方厘米1.8焦耳。
买枪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买“仿真枪”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支。第四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公安机关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没收其仿制枪支,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买卖“仿真枪”就是买卖“枪”?
事实上,一把“枪”被认定为玩具枪、仿真枪或真枪,结果大不相同:对于商家来说,销售玩具枪并不违法,但如果是仿真枪,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起点是刑事拘留;如果认定为枪支,最终结果是非法买卖枪支罪,从3年起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消费者来说,拿着玩具枪很正常。如果他们持有枪支,就会触犯刑法。情节严重的,可以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已经有模拟枪了怎么办?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关键是模拟枪是否认定为枪。如果不认定为枪,当然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认定为枪支,私人持有,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枪支鉴定标准是否应该提高
近年来,市民持有并出售他们认为是仿真枪和玩具枪的消息经常被报道。因在网上购买模拟枪支被判无期徒刑的刘大伟只是其中之一。
2016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提议审查和修订模拟枪支处罚标准。同时,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也提交了修改枪支鉴定标准的提案。
观点的争论
支持现有枪支识别标准
公安系统专家:枪支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严格管制,枪支管理是我国社会治安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应该考虑到维护公共秩序和保障个人自由的需要。解释枪支的必要扩张是无可非议的。当然这要在合理的限度内,不能超过大多数人的预测可能性。
基层民警:以最薄弱环节为标准,有利于在执法过程中从源头上防止仿真枪的泛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建议修改现有标准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三位专家: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地区“标准值过低”带来了一些问题。“大多数模拟枪在压缩气体充足的情况下,枪口比动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可视为枪械”。
公安院校的学者:“模拟枪用于犯罪的概率很大。我们要控制,初衷是正确的。如果把枪支认证标准调整得很低,很容易伤及无辜。”
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从宽处理
律师: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关于非法销售气枪铅弹是否构成犯罪的研究意见》中明确指出:“考虑到社会上非法销售气枪铅弹主要是为了娱乐或者为了他人娱乐,如果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行为人主观恶性,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根据案件情节从宽处理被告人”。最高法还批准了许多非法买卖气枪的案件,刑期低于法定刑。
案例审查
2013年8月,刘大为通过QQ联系到台湾省卖家“BH”。
2014年7月初,刘大伟从BH提供的“××武器空室”中挑选了24支枪,将型号发给BH。
2014年7月16日,刘大为通过负责拍卖的Taobao.com支付宝支付了3.054万元。
卖家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将24支仿真枪藏在饮水机盒内,交给台湾省、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和进出口公司报关、缴纳关税、转运。
2014年7月22日,福建省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在泉州某物流公司仓库查获一批货物。8月4日,海关人员在清理时发现了两个重量异常的饮水机,一个盒子里藏着24支枪,另一个盒子里藏着11支枪。
评估师从合法扣押在刘大伟住所的个人电脑中,查看了刘大伟与台湾省卖家最终确定的购枪清单。清单价格与刘大为支付的付款金额一致。刘大为确认枪支购买清单后,可以认定走私货物是刘大为购买的。
2014年8月31日,刘大为因走私武器被远道而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科抓获。
2015年4月30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刘大为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刘大为不服上诉。
福建省高级法院于当年8月25日作出刑事判决,维持原判。刘大为的父母向福建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
专家谈论: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麒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明显不符合当时设立走私武器罪的初衷。上诉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类似事件频发的根源在于,2010年枪支鉴定标准骤降至1.8 J/cm2,约为2001年旧标准的九分之一,这与一些人的远见和认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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