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开近11亿汇票 行长受审自称为提升业绩
违规开近11亿汇票 民生一支行行长受审
犯罪嫌疑人徐某涉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受访者供图
在没有真实贸易的情况下,违规开具近11亿元承兑汇票。日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原行长徐某因涉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在山东临沂罗庄法院接受审理。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徐某违规开具票据主要是为了提高银行的存款业务量。
银行业内人士表示,银行承兑汇票是用银行信用背书,所以兑付风险非常低;而相关被害人则认为,自己的钱款被徐某用来拆借填补违规开票的“窟窿”,中间的拆借工作并非徐某一人所为,银行也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涉事银行受到警告和罚款处罚
1984年出生的徐某大专文化,2015年12月到2017年11月案发前,其一直担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行长。
根据起诉书指控,2016年2月到2017年2月,徐某单独或者与从事个体经营的被告人贾某合谋,在没有真实企业贸易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出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总计10。97亿元。
检方指控,徐某具体的犯罪事实总共两起:2016年2月、6月,徐某多次向山东新港集团借款,作为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并安排其所在的银行工作人员,在没有真实企业贸易的情况下,违规出具金额9亿元的承兑汇票;2016年5月到2017年2月,徐某与贾某合谋,由贾某提供资金、或者徐某拆借资金作为开具承兑汇票的全额保证金,再由徐某提供银行出具的承兑汇票,贾某负责将承兑汇票倒卖牟利。此中徐某违规出具的汇票金额为1。97亿元。
起诉书显示,违规开具汇票后,因为没有实际的贸易作为支撑,徐某和贾某采用其他方式来填补资金上的“窟窿”:2017年2月,在徐某授意下,贾某告知被害人苏女士向指定银行账户转款用于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苏女士于同年月分多笔向刘某账户转款2500万元,转账后,徐某安排自己银行员工将上述钱款用于归还他人的借款。
2017年1月,在徐某授意后,贾某按照同样方法告知被害人张女士向指定账户转款用于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张女士此后向上述账户转款4750万元。
检方认为,徐某与贾某违规出具承兑汇票,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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