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源汇区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各乡镇(非透析)、异体器官移植、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肝硬化、冠心病、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症精神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初次申请:申请鉴定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需填写《漯河市源汇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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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定和评审
申报时间: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7日
鉴定时间:城镇职工2018年12月10日-11日
城乡居民2018年12月12日-14日
鉴定方式:鉴定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方式,统一组织医学专家进行鉴定,达到认定标准后,由漯河市源汇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办公室核发《源汇区重症慢性病就医证》,于2019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医疗待遇。
申报鉴定地址:漯河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漯河市康复医院)漯河市大学路148号(漯河市电视台对面)嵩山路与大学路交叉口西南角
领证地址:
1、城镇职工在所选门诊重症慢性病定点医院或区行政服务大厅医保办窗口进行领证
2、城乡居民城镇户籍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医保办窗口进行领证
3、城乡居民农村户籍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领证(选择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作为慢性病定点医院的参保人员,其门诊重症慢性病费用在乡镇卫生院可直接补助)
鉴定时需携带的材料:
1、 漯河市源汇区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认鉴定申请表
2、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二年病史资料或相关检查资料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咨询联系: 城镇职工 0395-3269016
城乡居民 0395-326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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