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像一群苍蝇,看到店家讲究“赞”的心理,威胁差评,要求店家花钱求平安。他们不认为这是犯罪,他们认为这只是一种快速和秘密的赚钱方式。
昨天,中国首例恶意不良评论者案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宣判。12名80后因敲诈勒索罪被判10个月至两年。其中一个是大学生,唯一一个女的被打了300元,结果还是判了十个月,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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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网络差评人
我以前是淘宝店
进入司法程序后,该团伙被视为团伙共同犯罪。其实他们在全国各地,互不认识。通过QQ组装,为了一个字“盈利”。
领队杨来自安徽省。他以前开淘宝店。他熟悉买卖套路,知道评估对网店的价值。这些人经常在同一个网上聊天室或者QQ群。一个人找“目标”,通常是网店里比较便宜的商品,然后把产品链接发给群里喊。大家冲进去,一个接一个的拍照,随意填写地址。
当时“谈判者”出来了,这些网络黑势力嚣张到说“你懂的”。背后的威胁是赤裸裸的,所以发货的时候会给差评,地址模糊无法发货的时候会给投诉。如果这笔钱直接支付到“谈判者”的支付宝账户,“我们”将退出。
杨是“谈判代表”。
在这12个人中,有几个像杨一样开了淘宝店。他们中的一些人已经成为“帮派”,因为开业困难。他们中的一些人曾经被勒索过,他们讨厌痒。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报复,但关键是利益,这样这群人才能一次次的打电话做这件事。
非常成功
远远超过2995元起诉
杨每次只出两三百元,几乎每次都成功了。当他拿到钱时,他砍掉了大头,并把它分发给他的同事。有的时候,对于单笔生意,别人只能分到5元和10元的杨。
一个月内,该团伙涉嫌敲诈勒索14次,共计2995元。去年11月破案时,杭州警方与淘宝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主要披露了杨某:2012年4月至6月,杨某犯罪40余起,非法获利2万元。
这“2万元”主要来自杨的支付宝账户统计。如果他不做生意,他的账户里经常有几十万元。
然而,检察机关仅提起了14起诉讼,法院昨日确认了这些诉讼,涉及金额为2995元。
那是因为很多被勒索的店主不配合,很多受害的店主不报案。甚至警察打电话让他们记笔记的时候,也经常用“我很忙,忘记过去”。证据的形成要求被害人承认损害。
所以能作为证据起诉的其实只是一个零头,当年全国被警察抓的差评人远不止12个。
网友吐槽:
这句话是不是有点重
也有网友问,因为勒索那么多钱,被判了十个月到两年。这是不是有点重?
这种吐槽是基于“14倍,2995元”。前面已经说了,实际勒索的金额远远不止这些。很多卖家的不作为,让庭审负责人杨的辩护人咬得很坚决:杨根本不凑,大家就真货购物,淘宝卖家主动联系给钱。
然而,这一意见在审判后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杨通过网络聊天平台教其他被告做网络差评人,多次向卖家勒索钱财。还有其他11名被告的供词、受害者陈述和在线聊天记录。杨的原始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另外,在浙江,“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标准为:数额达到1500元以上或者累计敲诈勒索次数达到3次。就像梁某,12个人里钱最少的女人,除了300块钱什么都没得到,却做了10次,于是被判有罪。
在量刑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有一种法理,虽然这个群体属于共同犯罪,但是每个人的最终量刑还是不一样的。那是因为按照我国法律,领导要对整个案件负责,也就是杨涉案金额2995元,所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的工作人员,要对自己的参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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