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原丰台区委书记李朝刚在北京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解决停车问题,必须双管齐下,标本兼治,从停车位供给方面采取对策,依法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李朝刚说,停车位缺口主要表现在结构严重失衡。从功能上看,住宅小区基本停车位严重不足;从区域来看,中心城区尤其是旧社区的基本停车位缺口非常大,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以北京为例,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现有居住区基本停车位约190万个,但夜间停车位总数超过250万个,仅全市六区基本停车位缺口就高达60万个以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李朝刚提出适当提高住宅小区基本停车位的分配标准。“2015年,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住宅公共设施配套指标。根据老城区和一、二、三类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不同情况,每户分配0.3至1.3。这个标准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全国大城市中也是比较高的,但还是觉得自己还是不解渴,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根据李朝刚的分析,该标准规定出售的经济适用房每户应建0.5至1.1个停车位,租赁的经济适用房每户应建0.3至0.9个停车位。“这个标准乍一看应该没问题,因为住在经济适用房的人,购买力和机动车拥有量应该比商品房低。但是,仔细研究之后,问题来了,因为出售的经济适用房不仅包括经济适用房,还包括两个限价房,安置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除了廉租房,出租屋还包括公租房,住在两个限价房尤其是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人群中机动车辆数量也不低。因此,建议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该标准,使其更贴近实际,满足需要。同时,也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停车管理法律法规,指导地方立法和执法,促进停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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