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洁,原云南滇中工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曾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虽然她不高,但她的力量真的很重。该省的许多土地项目必须得到她的批准。没错,她利用自己的权力,多次向几家公司打招呼,谋取利益。追求利润的人没有忘记她,几次给庄洁汇了101万。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庄洁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2年后,庄洁开始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司副司长,濮某(涉嫌受贿罪,已立案侦查)为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研究中心成员。2002年6月27日,普注册成立昆明科迪土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万元,持有公司87.5%的股份。2003年至2011年,庄洁利用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主任、耕地保护司司长、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为科迪土地咨询公司向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及相关公司推荐了祥云县、姚安县、长宁县的土地整理项目。还有澜沧江公司小湾电站、糯扎渡电站、三峡公司向家坝电站25度以上耕地核实、占补平衡等项目。这些土地整理项目由科迪土地咨询公司承接后盈利,溥七次以公司名义给93万元。
也承认,她在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主任期间,由于有一定的话语权,还指定昆明泰华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承担的宣威电厂七期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龙开口水电站引道工程、糯租水电站至青龙变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使公司老板赵产生了较好的利润。
赵捐6万元感谢的帮助和照顾。钱知道手中的权力,也想巴结,于是给了她2万元,目的是得到的关心和帮助。收到钱后,庄洁没有把它存入银行,而是把它锁在办公室的文件箱里。当他需要钱的时候,他打开它,拿出来。后来,庄洁从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一职晋升为云南中央工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被告人:2005年至2013年,庄洁担任耕地保护处处长、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主任、土地征收与流转管理办公室主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核实及占补平衡、土地规划调整、土地数量审查等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101万元。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国家工作人员庄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1万元,数额巨大。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本案属于调查机关在对庄洁采取强制措施前掌握了大量证据和具体犯罪线索的事实。庄洁到案后,虽然已经认罪,但拒绝认罪,也不解释主要犯罪事实。所以他不符合自动投案或者如实供述的条件,不主张投案。
为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庄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受贿101万元。
春城晚报白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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