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对过度拥挤的处罚是不同的。出租车司机和家人去亲戚家,被交警查超员。这样的情况算是营运车辆吗?
出租车过度拥挤被调查
6月1日上午,湖北省黔江区公安局街道派出所会同镇安监局工作人员,在湖北村街道开展了道路交通联合巡逻执法工作。上午10点后,当警察在邻近的E村2组何家英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黄色出租车迎面驶来,警察停下车进行检查。
这辆牌照为QTXXX1的铃木湖北客运出租车,属于咸丰县的一家出租车公司。
经核实,司机杨世福虽然牌照齐全,但车内实际搭载5人,6人。还有两个60岁的人和一个10岁的男孩,属于驾驶乘用车超过20%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32岁的出租车司机杨世福是湖北人,他的家人当天准备去黔江区内蒙古镇内蒙古村探亲。
杨师傅很幸运,以为多抱一个孩子就没事了,不太可能被警察检查。早上,他带着咸丰县平八营镇的五个家庭成员。不知道,好像是我们快到目的地了,或者是被警察抓走了。
驾照被扣1000元罚款
由于乘客距离亲属家约一公里,当地过往车辆较少,警方要求五名乘客下车步行。
随后,该车被依法暂扣,杨师傅被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经过警方的批评教育,杨师傅意识到非法超载的严重后果,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承诺以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黔江警方对客车驾驶员杨世福超过20%不满50%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12分罚款。杨师傅机动车驾驶证依法暂扣。
接送家人是“可操作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二条规定,道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20%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6分;道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扣12分;被处罚后不更换运输单位车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杨师傅虽然接受了处罚,但是有一个问题却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接送家人是手术吗?”
私家车司机刘说,在交通处罚中,“私家车”和“营运车辆”的处罚标准不同。杨师傅虽然是出租车司机,但是接家人,不收车费,所以这不应该算是“运营”。
公民张先生认为,既然他是出租车司机,在营业时间内开出租车,那么杨师傅当时就应该算作“上班”,所以杨师傅车上的乘客无论身份如何都应该处于“营业”状态。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交通管理执法部门的相关人员,得到的回答是:杨师傅开的出租车,即使是和家人一起乘坐,但仍在运营,警方的处罚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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