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大连市13岁男童和10岁女童的民事诉讼。庭审于9日上午11点结束。该报从被害女童小琪的母亲何美玲处获悉,被告蔡某某的家属均未出庭。目前民事诉讼部分已经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受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田告诉本报记者,这起民事诉讼的主要诉求是民事赔偿和道歉。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抚慰金、误工费,共计约一百万元。何美玲表示,除了赔偿,她还想得到肇事者家属的道歉。
该报此前报道称,2019年10月20日,13岁的大连男孩蔡某某杀害了住在同一社区的10岁女孩小琪,并将她的尸体扔在灌木丛中。蔡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警方拒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三年拘留教育。
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关注。小琪之死也在网上引起了关于是否应该降低处罚起始年龄以及拘留和教育是否有效的热烈讨论空。
但是,热度过后,受害者父母心中的疑惑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019年12月,何美玲夫妇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材料,要求有关部门公布调查结果,并回应他们对犯罪细节以及犯罪人父母是否涉案的质疑。
作为对刑事诉讼的回应,2019年10月,大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人民日报》,蔡的父母没有参与,也没有任何掩护。负责人还表示,案件受害者和加害者均为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具体案情不便透露。“从受理案件到作出决定接受教育三年,整个过程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提交材料四周后,未收到任何答复的何美玲夫妇于1月3日来到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何美玲告诉本报,他们的上诉主要是赔偿和道歉。事件发生后,蔡的家人再也没有出现,也没有以任何形式道歉,这让她很生气。“没有最低限度的道德。”
受疫情影响,5月9日上午9时在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审理。因为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开审理。田称,被告没有出庭,审判仍在正常进行。该报获悉,《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田表示,截至9日上午11时,民事诉讼部分已经审理完毕,法院将择期宣判。何美玲说,事件发生已经半年了,小琪的遗体仍存放在殡仪馆,尚未火化。她希望法院能尽快宣判,尽快为女儿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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