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报道,肇事司机黄淑芬因车祸后拒绝赔偿被称为“教科书式的老赖”。日前,黄淑芬起诉新浪微博和在网上传播相关视频的律师岳神山,要求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赔偿损失4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30万元、维权费用10万元,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新京报记者今天获悉,法院将于下周审理此案。
涉及视频截图。
《新京报》此前曾报道称,2015年10月6日,唐山市赵曼勇的父亲赵遭遇车祸,于次年12月去世。2016年6月8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行为人黄淑芬需要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赔偿金85万余元。据赵勇称,黄淑芬一直拒绝赔偿两年多前的车祸。赵勇把他和黄淑芬家人接触的视频和音频发布到网上,然后黄淑芬被称为“教科书式的老赖”。
此次,黄淑芬起诉称,2015年10月6日,唐山唐丰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均有责任。当声称自己正常行驶时,3名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骑车人强行穿越双固高速公路,其中一人赵与自己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事发后,赵之子收到社会捐赠21万元,法院负担其17年的护理和营养费用。赵勇也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诉讼过程中,赵勇利用导演事先设计的言语和动作,刺激和诱导黄淑芬偷偷录制了预定目的所需的视频内容。经过专业人士编辑,形成“车祸后776天”,2017年11月22日发布在新浪微博实名账号上。当黄淑芬已经赔偿了49.2万元时,他欺骗和误导公众说他一分钱也没付。
赵勇的视频发布三小时后,律师岳神山在微博上转发了实名认证的视频。
据黄淑芬介绍,当晚岳神山以律师、法律专家、媒体观察员的身份转发视频,形成了全国公众关注的重大事件,他的个人隐私信息被广泛传播,他和女儿收到了大量短信和电话,导致他被贴上了“教科书式老兵”的标签。各大媒体的广泛报道导致社会对自己和女儿的评价急剧下降,使他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黄淑芬认为新浪微博、岳神山构成名誉侵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4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30万元、维权费用10万元。
今年3月,岳神山在新浪实名认证微博上发出法院传票,称已委托同事代理此案。
岳神山在微博上发布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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