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有关单位应按照《统计法》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一套表”直接向统计调查单位报告,以备新存。
关于做好2018年“一套表”联网工作
关于直接报告调查单位新入库工作的通知
所有相关统计调查单位:
为配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时确定联网直报调查单位数据库,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和2019年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粤通办字〔2018〕88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新增入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法定统计范围内的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以“一套表”的方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报表。
二、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8日前;
(鉴于2018年1-9月累计财务数据不达标,2018年1-12月累计财务数据达标,企业可在2019年1月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月度审核和新增入库)
三、仓储标准
(一)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2)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批发企业。
(三)零售业务: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零售企业。
(四)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
(五)房地产:当年新开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
(六)建筑业: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法人。
(七)服务业:年末年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者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信息传输、软件与信息技术、租赁与商务、科研与技术服务、水利、环境与公共设施管理、教育、卫生与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
其他服务行业,如居民服务、维修、文化、体育、娱乐等,年末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员50人以上。
(8)投资:新增在建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法人。
四.联系信息
81258186/83322822梁小姐/陈先生
廖埠镇政府计划统计禁令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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