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由长沙市委宣传部主办、市住建委承办的2018年长沙房地产市场调控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人民大会堂举行。
会上,市委书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王伟生将汇报长沙市房地产调控现状,并宣读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就在刚才,向板军拿到了这个《通知》↓
下面,我们来看看里面的干货↓
《通知》从限购、限售、限户、金融、税收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形成政策叠加,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第一,保证刚性需求,防止房地产投机。
针对现有的通过宽松的结算方式购买房屋和房产,制造落户机会甚至假落户的方式和行为,《通知》将购房条件与落户条件适度分离,形成阶梯式的住房需求,缓解了需求过度集中带来的投机压力。规定户口迁出本市的家庭(已退伍和家庭已在部队落户的除外),在本市定居一年并有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制区域内购买一套商品房。在本市有稳定就业且无房的非本地户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24个月,在限制区域内购买一套商品房。
其次,关注关键趋势,堵塞炒房漏洞。
针对媒体曝光的85岁老人和12岁孩子买房的现象,以及企业买房和部分家庭通过离婚获得购房资格的问题,《通知》规定,信任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父母,不得在限购区内作为单身家庭购买商品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在学校集体户口落户的大学生,不得在限制区内购买商品房。夫妻离婚后,任何一方在2年内购买商品房的,其拥有的房屋数量按离婚前家庭总数计算。限制区内企业暂停购买商品房,购买的商品房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
第三,适当提高门槛,确保有序解决。
《通知》要求加强外来人口户籍管理,严格户籍政策和落户条件,实行“一室一户”。租房、打工、投资工业企业必须提供就业证明,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必须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严格审批,严格查处户口迁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以增加交易成本。
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有偿职工在限制区域内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与存款金额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和从业人员偷税漏税行为。严格执行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屋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具体内容由税务机关另行通知。
数据:近2月将有近2万套商品房集中在市场上
目前,长沙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是房地产投机与反房地产投机的斗争,重点打击囤积居奇、投机倒把、非法销售和哄抬房价等市场混乱现象,确保市场稳定健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住房供应明显增加,监管价格项目总量充足。数据显示,目前全市监督价未申请预售住房面积245.53万平方米,近2万套;共有33个项目,总价132.67万平方米,已达到预售条件,未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预计具备预售条件的项目将于6月至7月进入市场。同时预售推广明显加快。据统计,6月19日至22日,全市限购区域内获批预售面积达62.77万平方米,5080套,较上月增长252%。市场供求关系明显改善。6月23日开盘的金茂湾项目,共推出452套房,467批申请人,中标率达到96%以上。
自6月4日以来,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共出动236人次,对230家中介店及其机构总部进行突击检查,对115家中介店存在无登记证、无经纪人资格证、无房屋委托协议、无业务记录、未按要求保存经纪服务合同、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等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停业整顿。6月21日,联合执法检查组召集16家房地产机构负责人进行联合执法约谈,责令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湖南中环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所有门店停业两周,进行整顿。
背景:存在排队难、中标难、买房难等现象
去年以来,长沙房地产调控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为了住,不是为了炒”的指导思想和国务院“控制房价、防止泡沫、防范风险”的总体要求。已出台3.18、5.20、9.23三轮调控政策,出台住宅用地“限价、竞地价”政策,加快在建商品房销售,实施新商品房摇号。
在此基础上,长沙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相关监管政策,充分保障刚性购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性购房需求,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全市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有少数开发商,囤积居奇,中介不良,哄抬房价,使真正需要的人难以排队、中标、买房,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省会城市的主流媒体进行了一系列报道和舆论引导。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和媒体关心的问题。
为坚决打赢反房地产投机攻坚战,保障刚性购房需求,坚决遏制投机性房地产投机,切实维护长沙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全面提升各项调控政策。
解读:加强源头控制,有效稳定市场预期
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颁布,意味着长沙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以人为本”、“住房不投机”的精神,严格遵循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效增加住房供应,保障土地供应,有效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反映出长沙在调控方面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
根据《通知》,为了打击囤积居奇,有效增加住房供应,需要建立在建建筑综合清单,并根据项目节点加快商品房入市。在建房地产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证;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证;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出售。同时,要坚决加大对企业囤积居奇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列入“黑名单”管理,暂停其(包括集团公司、母子公司)办理项目手续和参与长沙土地拍卖。
另一方面,为了纠正囤积行为,促进潜在供应的释放,需要全面清理闲置土地,加强对已供应但未开工项目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证住宅用地供应。住宅用地的供应应与商品住宅用地和舒适住房型住宅用地挂钩,舒适住房型住宅用地比例不低于60%,优先考虑第一批刚刚需要买房的人群,以限价方式供应土地,以增加土地供应,有效稳定市场预期。
下一步:科学引导市场,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突出科学、准确的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首先,准备住房发展计划。统筹区域经济、土地利用、城市和人口,编制权威、综合、科学的住房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确定住房和土地利用的规模、结构、时机和项目布局,有效引导城市各类住房的建设和供应。
第二,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证住宅用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应当与商品住宅用地和住宅类住宅用地挂钩,住宅类住宅用地比例不得低于60%。优先考虑第一批刚需要买房的人,土地以限价的方式供给。
第三,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租赁住房有序建设,培育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主体,鼓励开发企业举办经营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设立住房租赁平台公司。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租金监控和发布机制,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联动,保障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湖南合伙人
|编辑:潇湘无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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