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与男孩发生关系 因其经验丰富被判无罪
据《每日邮报》6月19日报道,澳大利亚昆士兰州一名女教师和未成年男学生发生性关系,但由于该学生是自愿的,并且在做爱方面经验丰富,因此该女教师被判无罪。
这名女教师名叫莎拉·瓜佐,今年32岁,是昆士兰州汤斯维尔的一所学校的老师。那名和她发生关系的男孩当时16岁。目前莎拉因与学生发生非法性关系而被告上法庭。
据法庭说,在2016年3月10日两人开始有了第一次接触。当时莎拉问他:“你想过和老师做爱吗?”
检察官多米尼克·奥尔说,莎拉告诉这位十几岁的学生,她婚姻有问题,还说她和丈夫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睡在一起了,因此不能满足她。
两人互发了很多条消息,在其中一条信息中,她问他“你想做些有趣的事吗?”。
2016年间,莎拉前后三次开车带男孩到偏僻的地方,并在他们做爱前给他喝酒。
她被指控三项罪名以和未成年学生发生性关系。
根据《昆士兰刑法》,当某人“促使一个非成年人或有精神障碍的人性交”时,才能算是犯罪。然而奥尔说,那名男孩其实是愿意发生性行为的,但事发之后他声称莎拉操纵了他。这名男孩当时是学校的学生,但没有上过任何一门莎拉的课。
她的辩护律师告诉陪审团,这个男孩在接受询问时说,他觉得“一点也没有”被占了便宜。
他说这个男孩性经验丰富,对待老师就像对待一块肉。他说:“那个男孩在做爱方面简直可以说是经验丰富。”
陪审团一致认为,这名男孩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只花了15分钟就认定莎拉无罪。
国外女老师与14岁男孩发生关系,被判十年监禁,类似案例很多
波多黎各的一名教师带着一名14岁的男孩到她的旅馆房间和他发生性关系后,被判10年监禁。26岁的YairaTanies Coto-Flores在和男孩发生性行为之前,给了他一块手表和粉刺霜。
这名少年告诉圣胡安法庭,弗洛雷斯甚至买了避孕套,教他如何使用避孕套,并告诉警方这是他的第一次。老师把裸照发给了这个男孩,然后男孩和他的朋友们分享了这些照片。男孩的父母随后向警方报告了老师的情况。她被判有引诱未成年人意图从事性犯罪活动的罪行。
联邦检察官罗莎·埃米莉亚·罗德里格斯·维莱兹说,老师为了赢得孩子的信任,用礼物和津贴来讨好这个男孩,16岁的受害者甚至可以在他想要的时候逃课。Velez说:“陪审团认定弗洛雷斯夺取了一个孩子的清白。”这起事件发生在2016年3月初,当时老师和男孩共进晚餐。
在国外,还有很多类似的案例:
今年五月,在美国俄亥俄州坎特市的麦金利高中,一位女教师被指控和三名学生发生关系。
六月份24岁的塔莉娅·西斯科(Talia Sisco)和23岁的蒂娜·普拉尼(Tina Pourani)因涉嫌在加州圣克拉拉县与一群15岁和16岁的同学上床而被捕。
本月早些时候,29岁的莎拉·刘易斯(SarahLewis)被判缓刑,因为与两位未成年学生喝酒并发生关系,莎拉·刘易斯在美国犹他州一所高中担任舞蹈和社会研究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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