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提出了生活区概念的背景
随着城市发展理念、生活需求、城市目标、治理方式的快速更新,2018年12月1日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已经实施了“居住圈居住区”的概念。
“居住区”是指城市中居住建筑相对集中的区域,与原规范中“一般指不同人口规模的居住区”的概念基本一致。“生活圈”根据城市居民的出行能力、设施需求频率、服务半径和服务水平,以及公共服务和资源(包括公共绿地等),划分为不同的居民日常生活空房间。)被相应地分配。采用“居住圈和居住区”的概念,不仅有利于国家政策、措施和设施从基本公共服务到基层的落实或对接,还可以用来评价旧区的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作为旧区改造时填补空白、逐步完善的依据。
二、生活区的分类
居住区根据人口规模可分为15分钟居住区、10分钟居住区、5分钟居住区和居住小区。
十五分钟生活圈小区。居住区按照居民步行15分钟即可满足物质生活和文化需求的原则划分;一般由城市主干道或陆地边界线围成,人口5-10万(约17000-32000户),配套设施齐全。
十分钟生活圈小区。居住区按照居民步行十分钟即可满足基本物质生活和文化需求的原则划分;一般以城市主干道、支路或陆地边界线为界,人口15000-25000人(约5000-8000户),配套设施齐全。
五分钟生活圈小区。以居民步行五分钟即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的居住区范围;一般为支路环抱,城市道路或陆地边界线以上,人口5000-12000人(约1500-4000户),有社区服务设施。
住在附近。支路或用地界线等城市道路围合的居住用地,是由居住建筑组合而成的居住基本单元;常住人口1000-3000人(约300-1000户),服务设施便利。
第三,生活区的规划愿景
方便快捷的日常生活。结合市民的生活习惯,提供菜市场、集市、早餐场所、家政服务中心等小型商业设施,公厕、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就近提供充足多样的便利服务,满足生活圈的日常需求。
类型丰富、访问方便的社区服务。本着老幼优先、集群布局、半径优先、选址优先的原则,鼓励基础设施的复合设置、分时共享和开放共享,打造丰富多样的文化服务、老年生活、学习成功的终身教育和综合卫生服务。
绿色、开放、活泼的公共空房间。通过配置和完善社区公共开放空房间和小型公共空房间,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共活动场所,结合自然资源,突出地方特色,打造具有人文魅力的公共空房间。
灵活综合的社区就业。丰富和完善街道办事处管理、社区基层办公室、社会组织孵化、就业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公共设施和服务,加强社区自治,保障社区基层办公室,培育社会组织成长,促进居民就业创业。
四、在生活区规划建设中提供公共服务
为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配套设施的配置应与居住区分类控制规模相对应,并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和设施服务范围提供不同层次的配套服务。配套设施应在步行距离内,为居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
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备完整的服务设施,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主要包括中学、大型多功能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养老院、老年护理院、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商场、餐饮设施、银行、电信、邮政网点等。
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是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必要补充。必须建设的设施主要包括小学、中型多功能体育场馆、菜市场或生鲜超市、小型商业金融餐厅、汽车站等设施。
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必须建设的设施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站(含社区居委会、公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站)、小型多功能体育场馆、户外综合健身场馆(含老年人户外活动场馆)、幼儿园、老年人日托中心、社区商业网点(超市、药店、洗衣店、理发店等)。),可再生资源回收点等。5分钟生活圈的配套设施一般对应城市社区居委会的管理。
居民小区应当配备方便的日常服务设施,为本小区居民服务。必须建设的设施包括物业管理和服务、儿童和老人活动场所、户外健身器材、便利店和生活垃圾收集点、居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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