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诉讼第一案”开庭 绿皮车上吸烟是否违法?
因乘列车遭遇二手烟,李南起诉哈尔滨铁路局。此案被称为“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12月27日,此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提供的列车内设有吸烟处证据。
北京开往天津的K1301次列车上,准大学生李南闻到刺鼻的烟味。
发现“几乎每节车厢都有乘客吸烟”的李南,将运营方哈尔滨市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购票款102。5元,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等。
今天上午,该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李南一方认为,即便是在车厢连接处吸烟,二手烟也会对乘客造成影响;而铁路方面则表示,绿皮车一般是长途慢车,在几十个小时的行进中,设吸烟区是对烟民乘客的一种人性化管理方式。
事件:
准大学生遇列车吸烟问题
6月9日,准大学生李南从北京乘坐K1301次列车到天津旅游,三天后又乘车返京。
她坐的是有空调的普速软卧车厢。“一上车就发现车厢内空气很差,虽然乘客是在抽烟区抽的烟,但整个车厢都是烟味。”李南说,乘坐的往返列车上均设置有吸烟区,抽烟者有乘客也有列车工作人员,现场无人劝阻。而在北京站、天津站和天津西站的站台上,也有大量人员吸烟。
李南认为,在她乘坐火车上的安全须知里,写明“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又设置吸烟区并放置烟具,这种做法不合理。
结束旅程后,她向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反映上述问题。对方答复称,国家铁路局没有卫生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已将情况反映给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
李南还向北京和天津市卫计委投诉举报。两单位回复,列车车厢及站台吸烟等问题不属于监管及受理范围,建议向铁路部门反映情况。
“我们也向铁路总公司反映了这个问题。”李南的代理律师今天接受采访时表示,但目前尚未给出明确答复。
投诉无果,李南以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将哈尔滨铁路局诉至法院。
原告:
“设置吸烟区恶化环境”
“站台上、列车内设置吸烟区、摆放烟具,恶化乘车环境、降低了服务质量,侵害乘客身心健康”。李南认为,自己一路深受二手烟、三手烟危害,无可躲避,烟气及渗入到列车内器具、装修装饰的烟味,令她身心受损。
今日庭审,李南因正准备考试未能出席。其代理律师提到,K1301次列车行驶在北京、天津辖区时,在车上吸烟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和《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列车驶出北京、天津,在车上吸烟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铁路部门有义务制止。
烟草烟雾有害健康已成常识。乘客中有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列车内吸烟侵犯未成年乘客的权益。
此外,允许、鼓励吸烟,为吸烟提供便利的做法,也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据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购票款102。5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1元;取消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列车内吸烟;赔礼道歉等。
“禁烟诉讼第一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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