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东新区规划分局在审批前公示了《关于郑东新区龙湖地区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修改必要性的报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报告称,为了满足自贸试验区的发展需求,龙湖区计划增加相应的工业用地,减少居住用地,并有必要相应修改已批准的土地布局和指标控制。同时计划新增轨道交通22号线,沿北三环-副CBD—-龙湖中心路铺设,地铁8号线由东风东路调整至龙湖中心南路;计划在龙湖地区增加一批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设置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计划在钟毅路和北三环的东南角选择一个交通枢纽站点。
1.为什么要修改已审批的管控规则?
为了适应新的发展背景,结合新的发展需求,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了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湖中心路沿线的概念性城市设计,并计划在龙湖区引进投资会展中心和河南欧洲中心,以提高龙湖区的街区质量和产业功能。但上述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要求与郑东新区龙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对郑东新区龙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报告》强调,为保证变更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已出让或划拨的土地不予变更。
2.批准的控制法规概述
龙湖地区位于郑州市东北部,是郑东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范围西起中州大道,东至东四环高速,北至连霍高速,南至东风运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9.3平方公里。
龙湖地区的总体规划形成了一个空的“一心一轴两环四块”的结构。
根据整个空的结构要求,商业金融用地和旅游用地主要分布在CBD副中心和运河两侧;龙湖北侧主要布局文化设施用地、商业金融用地等公共建设用地,增加湖滨地区的公共开放度;龙湖中环路两侧布置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形成龙湖地区便捷的生活服务设施圈;居住用地和社区中心用地两种类型主要分布在居住区;根据相关规划,结合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的规模和分布,落实相关道路、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
3.相关规划涉及内容的修订
1.为了延续郑东新区龙湖片区龙湖中心环沿线城市设计概念的设计理念,提高街区质量,拟结合郑东新区龙湖片区龙湖中心环沿线城市设计概念,对中心环沿线土地布局进行统筹安排,修改土地利用性质和控制指标。
2.计划新增轨道交通22号线,将沿北三环——次中央商务区——龙湖中心路等线路敷设。地铁8号线将由东风东路调整至龙湖中心南路。轨道交通4、6号线实施方案基本确定,龙湖地区轻轨1、2号线线路、车站、车辆段基本确定。
建议在已批准的控制条例中更新轨道交通线路、车站和轻轨线路,为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车站预留土地,并对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进行局部优化和修改。
3.郑东新区城乡规划局拟在钟毅路和北三环东南角选择一个交通枢纽站点作为龙湖区公交换乘中心,需在已批准的控制性法规中修改相应的道路红线、用地布局和控制指标。
4.根据《郑东新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研究》和郑东新区公安局的意见,建议在龙湖地区增加一批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设立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需要在已批准的控制性规定中对有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地块上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整,并在已批准的控制性规定中对社区中心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4.其他相关要求涉及修改
1.为满足马头岗军用机场的净高空限高要求,保证机场正常运行,拟对已批准的控制规定中部分地块的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进行相应修改。
2.拟对龙湖区域投资展示中心、河南卢森堡中心、清华蒂奇学校、凤阳学校涉及土地的土地布局及控制指标进行修改。
3.已批准的控制规程中部分变电站控制指标与《关于变电站项目用地经济技术指标的函》要求不符;一些变电站靠近住宅区。
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消防用地不应与卫生设施用地等干扰消防人员生活的用地相邻。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新法规、新规范对中小学绿地率、医疗保健、交通枢纽、变电站、加油站等设施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总结:为落实供电公司、消防部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湖中心环路沿线城市概念设计》等相关政策和规划,经批准的中小学、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公共交通、其他交通设施、邮电通讯设施、粪便垃圾处理、建设维护设施等用地。
5.修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修改后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修改后的土地利用布局有利于增强龙湖沿线的活力和湖滨景观的开放共享。
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性质和控制指标能够满足相关建设要求。
目前龙湖地区路网骨架已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条件较好;而且此次调整不涉及已经出让或划拨的土地,因此管制条例的修改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
《郑东新区龙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区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在报批前已经公示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类型:征求意见
宣传类:修改专题论证报告
用地位置:位于东风运河、中州大道、连霍高速、G107国道周边部分地块
委托用地面积:约39.3平方公里
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9日
公示依据:《城乡规划法》、《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办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郑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等。
宣传单位: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东新区规划分局
反馈电话:0371-67179875
电话:0371-67179682
大河报社大河客户记者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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