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中央环保巡视员会议领导小组获悉,中央第五环保巡视员小组结束后,全省坚决执行“信访不解决,问责不到位,工作无法停止”。要求是头脑不松,队伍不撤,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坚持规律,实事求是,求稳,从头到尾做。截至9月21日,全省21个市共受理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交办的342件信访事项,办理1121人,其中厅级1人,县级69人,乡镇496人,党政纪律327人,诫勉616人,通报158人。同日,四川省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这也是自中央第五环保督察小组进驻四川以来,我省通报的第七批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成都新都区石板滩镇花园村个体泡菜作坊和合作社直接排放泡菜引发的环境问题。2017年8月11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反映,新都区石板滩镇元林村部分小型泡菜作坊和合作社采用当地方法腌制泡菜,高含盐量的泡菜水直接排入溪渠,对下游水源造成严重破坏。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经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石板滩党委委员、副市长钟玉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石板滩镇花园村党支部书记叶世春被党内警告;与石板滩农业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石板滩花园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许谈话;批评教育石板滩花园村党支部成员邓仲甫。
遂宁市射洪县托派镇铜泉村砾石厂严重损坏河道。2017年8月15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监察局反映,遂宁市射洪县托派镇通泉村存在大量砂石厂,大多无证经营,缺乏监管,严重破坏河道,造成河床下降,土地溃坝。经过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真实的。经射洪县纪检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县水务局行政许可单位负责人肖云春进行党内警告,并责成射洪县工商质监局对托派工商局工作人员吴晓给予行政警告。
宜宾市南溪区洪雅专业合作社盗伐林木。2017年8月16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保巡视员小组反映,红亚专业社自2011年起在宜宾市南溪区马家乡占用林地2000余亩,30年、40年未取得采伐和生长的采伐手续。松树、樟树等树木;南溪区林业部未能落实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相关工作,具有随意性等特点。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南溪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经宜宾市南溪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区森林公安局局长郑宜宾、刑侦保卫处处长给予行政警告,对区林业局局长顾、总工程师予以诫勉,并责令区森林公安局大观派出所所长进行书面检查。
达州市大川区亭子镇官田村达州官田种猪养殖有限公司废水的直接排放污染了河水。2017年8月13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保监察局反映,达州市大川区亭子镇官田村达州官田养猪有限公司向岳明河支流李煜河排放猪粪和废水,造成该河严重污染。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达州市大川区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失职渎职。经达州市大川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亭子镇官田村党支部书记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亭子镇副镇长、镇环境保护所所长白,亭子镇畜牧兽医站副站长被给予行政警告;找区环境监测执法大队亭中队队长郝华轩谈话;批评教育亭子畜牧兽医站站长吴刚。
凉山州会理县云店镇造纸厂环境污染。2017年8月19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保检查组反映,云店镇数十个小型造纸车间直接排放污水,严重污染了安宁河水质。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会理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未履行职责。经会理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县发改委经济信息处副处长巴九木、云店镇党委副书记沈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县环保局副局长、县环保局环境监测执法大队队长、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局副局长杜勇、云甸镇党委书记刘有强、云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批评教育;会理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局局长陈坚和县环保局局长李华被责令进行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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