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消息6月13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该产品是中国人寿自国家出台延税保险政策,启动个人延税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项目以来,首次推出个人延税养老保险产品。这次发布了两个产品,中国人寿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A和中国人寿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B1。
中国人寿推出的中国人寿个人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有五大亮点:
延税,利民养老。购买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允许在规定标准内税前扣除。对于计入个人商业养老基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个人领取时按7.5%的有效税率缴纳。
责任丰富,保障更多。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包括养老给付、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三项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期前已年满60岁,患有完全伤残或死亡,且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年金,除按照保险合同和财税规定支付产品账户价值外,还将额外支付7.5%的完全伤残或死亡保险费。另外,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前,因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完全伤残或身故,且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申请退保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并抵扣应纳税款。
收益稳定,长期锁定。提供收益决定型产品和收益保证型产品两种类型的产品,满足被保险人不同的风险偏好,实现保险后资金的封闭运营,实现养老基金安全性、盈利性和长期性的有机结合。
征收方式多样,纳税方便。当申请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选择保证返还账户的价值终身按月或按年支付,固定期限为15年或按月支付。在征收的时候,保险公司会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惠,贴心的服务。该产品收费低廉,充分体现了惠民的设计理念。同时为被保险人提供线上线下购买方式,通过全国各地网点、中国人寿电子保等全方位服务系统为被保险人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
中国人寿副总裁许海峰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人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坚持“收入稳定、长期锁定、终身赔付、精算平衡”的原则,设计并推出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切实落实利民利民的国家延税政策。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解决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关键是基础养老金、企事业单位年金、个人储蓄养老金三大支柱全面均衡发展。发展个人递延所得税商业养老保险是大力推进我国“第三支柱”建设的重要举措。这对促进我国养老保险的发展,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具有深远的意义。
负责编辑:郭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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