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证人证词引激辩 章莹颖可能永远找不到
章莹颖案证人证词引激辩 被告律师欲排除关键证据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来自中国的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遇害案,将于2019年4月进行审理。检辩双方目前正就哪些证据应该被允许呈堂,进行激烈辩论。其中,前UIUC学生艾米丽·霍根的证词是争辩焦点之一。
当地时间2017年6月9日,章莹颖被绑架。当时还在UIUC攻读博士学位的霍根称,自己在巴士站附近遇到一名驾驶黑色轿车的男子,对方试图诱拐她上车。几个小时后,章莹颖被看见在离巴士站不远处,上了嫌犯克里斯滕森的黑色轿车。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据香槟市当地媒体报道,霍根在当地时间2019年1月18日出庭作证时表示,自己在章案曝出几天后,在警方的嫌疑人照片中看到了克里斯滕森,感觉到了“生理反应”且“震惊”。霍根还说,她在前往警局辨认嫌犯时,还担心自己会认错人连累无辜,但当翻到6张照片中的第3张时,她确信这就是想要诱拐自己的人,“我那时的反应十分强烈,我很确定”。
然而,在FBI探员反复询问是否确定以后,霍根又产生了犹豫,认为6张照片中的另外一人也有可能。不过最后,她还是告诉探员,自己有60%的把握,企图骗自己上车的是第3张照片中的人。
但现在,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塔瑟夫,试图将照片指认的证词和证据都排除在2019年4月的审理之外。他认为,霍根、当时在指认现场的FBI探员、以及负责监督指认的探员证词不一致。三人在霍根花了多久时间看照片、每张照片看了多少次、怎么看照片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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