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6月8日电近日,广西发布《关于开展精准教育扶贫支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在读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除享受国家普惠性补贴政策外,还将享受一系列优惠补贴政策,规定高校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不低于每名学生每小时8元。
据了解,这种扶贫教育的目标是在农村学习的贫困家庭的子女。同时,在全村实施扶贫开发的贫困村,因灾害、疾病或就学而返贫的非户籍贫困户子女,经申请审批后,可纳入扶贫培训补助范围。
根据实施意见,教育优惠补贴政策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名小学生每年1250元,每名初中生每年1250元;设立高校家庭困难新生入学补贴,标准为广西高校每名学生500元,广西以外高校每名学生1000元。
同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晋升为经济困难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2000元;高校勤工俭学活动,每个学生每小时劳动报酬不低于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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