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近日,我省发布了《2020年贫困职工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准确帮助贫困职工摆脱困境,确保到2020年,我省城镇贫困职工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按照“先备案,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2020年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帮扶范围,地方总工会备案后提供帮扶,并根据困难原因实施生活帮扶、金秋助学、重疾帮扶,以摆脱困难或困难,不断增强困难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各地需要因地制宜确定救助标准,充分保障贫困职工家庭的生活水平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如生活救助是根据贫困职工家庭的原因和收入支出确定的,救助标准是根据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水平确定的。每户不得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年度总和;在子女助学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子女,每年不得超过当地每名学生10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医疗救助项目根据救助对象的需求和当地帮扶资金筹集情况,按照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保障支付金额、个人及其家庭不能承担的个人负担的符合医疗费用确定帮扶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实现准确的协助,我省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档案进行分类审查。其中,经过精准救助,消除家庭困难因素,家庭人均收入连续六个月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走出困境的,将纳入困难职工救助体系中的救助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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