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河南省信访局将在全省范围内依法逐步实行信访制度,河南省的上级机关不再受理下级单位没有办理的信访,“叫苦连天”的局面将成为历史。
什么是请愿?即有关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能解决但又很难、拖延很久的问题,会导致当事人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城乡现在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等问题突出。此外,各种各样的人自身情况复杂,不能按照正常渠道顺利解决问题,人们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意识增强,导致信访激增。
由于存在“信访不信法”、“信访不信”、“访压利、大闹小闹”等观念,越级上访频繁发生,甚至乡镇村民到北京上访,跨越乡镇、区、市、省,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早在今年4月,国家信访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就指出,从5月1日起,不再受理群众到北京越级上访。但是,《办法》实施后,越级上访并没有得到缓解。即使上级的态度是“不予受理”,但普通人真的不相信这种恶,还乐在其中。因此,河南省通过依法逐级实施信访制度来创造越级信访历史还为时过早。以下根本问题没有解决。
第一,民众法制意识不强。“信访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访压力、麻烦获利”、“大麻烦、小麻烦”的观念早已根深蒂固。即使是一套完整的依法逐级探视制度,也很难被民众所接受,因为他们已经享受到了“大脑大法”的“甜头”,而新的优雅程序会被误认为是“敷衍、推诿”的借口,所以普及法律知识,让民众在心理上接受这些规章制度,是极其重要的。
二是忽略了一些政策的缺陷。人民上访不直接导致“越级”,或者乡镇村民上访直接去“北京”。他们肯定找过当地相关部门,但是解决不了问题,会导致越级上访。但是,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各种政策的缺陷,人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导致人民利益得不到实现,情绪激化。因此,新的信访制度侧重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按照法律和政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各级领导干部施加压力是不够的,更多的应该是讨论如何解决问题,因为有些政策有缺陷。
第三,基层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换句话说,逐级走访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是依法现场及时解决问题,这无疑给基层工作人员又一重责任。相比信访的特殊性,信访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只能协调各职能部门解决相关问题,所以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尤为重要,但部门之间的协调确实是一个“难题”。
这些问题都表明了“越级上访历史化”的难度,但相信这些问题会被当局认识到,并逐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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