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1月9日电为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获得性和便利性,推进普惠金融大覆盖、可持续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大众创业创新,《关于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发布。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机构健全、产品丰富、服务便捷、低收入群体和弱势地区金融可获得性明显增强、金融消费者权益意识和保护水平明显提高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特别是小微企业、农民、城市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残疾人和老年人要及时获得价格合理、方便安全的金融服务,促进我省金融业持续均衡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扎实填补县域信贷供给不足,改善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探索发展支农保弱业务,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重点实施金融精准扶贫,提高普惠金融可用性。
《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出,要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完善普惠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农村产权融资服务建设,增强普惠金融便利性。通过做好政策引导和激励,完善货币信贷政策,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完善金融监管激励机制,形成普惠金融发展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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