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花16万元聘请的“名师”邹,在家教过程中多次强奸猥亵未成年女学生。昨日,海淀法院邹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从刑罚执行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教育活动。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此案是北京法院首次宣布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禁止工作”的案件,也是首起受害者及其家属在整个审判和量刑过程中受到视频保护的案件。
受害人“不露面”指证性侵导师
“受害者,你能听清楚我吗?”昨天上午开庭前,主审法官通过法庭的麦克风在法庭旁边的另一个房间对小娜说。
小娜是一名17岁的大二学生。在父母的陪同下,邹的家庭教师吴明(音译)来到法庭参加了昨天的审判和宣判。
"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采用现行的方式."法官说,一方面,被害人可以通过语音向法院传达意见;另一方面,“不露脸”保证了她以后的学习生活不会受到更多影响。
检方称,邹是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就读的一所中学的数学老师。2016年9月辞职后,他在北京一所著名中学担任临时代课老师。
2015年10月,邹受聘在担任导师。从2016年3月到案发时,他利用在自己家和小娜家补习功课的机会,强行与小娜发生了4次性行为,并多次被强行亲吻、抚摸和猥亵。
“他的教学生意一直很好,这也让家里人决定请他当家教。”小娜说,每周补课一次,但是寒暑假几乎每天都有课,他的学习成绩因为补课而有所提高。但是,老师摸了摸她的手和脚,一开始是一个小举动。2016年4月,老师第一次性侵她,威胁她不要说话。
之后她多次暗示父母不想继续上辅导班。“但是他们认为我抗拒学习,从来没有换过老师。”
无奈之下,小娜坚持让家人在她的辅导室安装摄像头。
邹猥亵的全过程都被监控录像录了下来,然后她把强奸猥亵的事实告诉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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