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的
目前,我国淫秽色情和信息泛滥现象严重,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并严格“扫黄打非”。在此背景下,网络美妆作家天一写的《捕捉》一书引起了国家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关注,被认定为淫秽物品。天一也因制作、销售淫秽物品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个案件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判决是否合理,也反思了量刑的合理性,淫秽物品是否应该存在,如何教育。
一、案例审查
天一,33岁,微博名“狗娃子天一”,是一位沉迷美色的著名网文作家。她做了很多创作,积累了一批粉丝。她的作品有《1069》、《君主与长工的拍手》、《绝对职业》等。大部分内容都是男人之间赤裸裸的色情描写。
2017年,她的一本书《捕捉》突然在网上流行起来。短短几个月,就通过网络卖了几千本。这本畅销书也引起了国家扫黄办的重视,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评为淫秽出版物。而且据天一自己说,为了盈利,Capture之类的书首先是通过微博宣传吸引粉丝,然后通过淘宝店铺销售。她通过网络销售各种淫秽书籍7000余本,非法获利15万元。2018年10月31日,芜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天一因制作、销售淫秽物品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天一及其支持者不服,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争议和分析的焦点
审判结果一出来,就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大部分网友认为判决不合理,10年刑期太重。有网友非常同情天一的经历,认为是她的生活逼着她这么做的。的确,天一的前半生很悲惨。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她妈妈不疼,她爸爸不爱她,她从小被打到大。家里所有的好东西都是她弟弟的。工作之余,我每天都在棉纺厂努力工作,几乎所有很低的工资都用来补贴家用。家里没有给她带来一丝温暖,她即使活得那么辛苦也没有放弃。她慢慢发现了自己的写作天赋,她可以写张文来赚取稿费来养活自己。十年重判差点毁了天一的一生。更多网友认为判决太“神奇”,有的女性被判8个月,甚至强奸只有6、7年;一些女孩被监禁,打算送她们去卖淫,时间只有一年半;之前在车上扯衣服疯狂亲吻女儿的父亲不是猥亵之类的。,而天一只写色情作品,并没有做出实际的淫秽行为,所以他不应该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
由此可以总结本案的焦点:天一是否构成制作、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不是量刑过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修订)第三百六十三条关于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传播淫秽的图书、期刊、电影、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制作”是指制作、创作,是指通过制作、录音、书写、印刷等方式创造性地创作淫秽物品的行为;“贩卖”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买卖淫秽物品的行为;“传播”是指出租、出借、运输、携带、播放淫秽物品或者其内容在社会上传播的行为。这些都很好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天一通过互联网实现了作品的生产、销售和传播。
应该注意的是,她漂亮的作品是不是淫秽物品。目前,学术界对淫秽物品的认定研究已经比较充分。我国刑法对淫秽物品进行了界定。淫秽物品是指专门描写性行为或者明确宣扬色情的书籍、电影、录像带、图片等物品,而有关人体生理和医学知识的科学作品不是淫秽物品,含有色情内容的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淫秽物品的内容具体描绘性行为,即生动地叙述性行为的过程,具有高度的挑逗性和主观性。其中,“性行为”不仅包括异性之间的性交,还包括人与动物之间的性交。
天一写的小说《捕捉》,涉及到这个案子,我在网上搜了一下,看了几眼。主角是一个初中生和他的老师。书中描述的同性男性之间的性行为相当露骨,色情,可以称之为淫秽物品。而且天一在网上卖各种淫秽书籍,非法牟利。他的作品数量和金额巨大,在互联网上传播,受众广泛。未成年人数量不详,负面影响难以估计。根据上述法律的量刑规定,结合“情节特别严重”和“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因家庭不幸而免除,也不允许因人为干预而存在特权。“狗容不得感情”是一贯的做法,在违法犯罪行为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制裁,不能因为“感情”而例外。
第三,案例反思
综上所述,案件分析比较简单,司法判决没有问题,但这种担忧肯定有一定的原因,背后有很多值得思考和探索的地方。此案引发了不少公众情绪,说明公众对真正强奸猥亵的犯罪分子被从轻发落,而一个作家却被严惩不贷;不满成年却不享受性自由,写描写性行为的作品会被定罪;对重男轻女的社会现实不满...接下来,本文将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探讨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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