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9时,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据目击者称,一辆带有检察院标志的警车严重受损,左前轮被撞掉。

本文件经泰兴检察院确认,此车牌为苏MB029的公务车辆确系泰兴检察院车辆。7日晚,泰兴检察院警务处长刘军驾驶警车引发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泰兴市公安局送来的血样,刘军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当天晚上达到了酒后驾车的标准。事故发生后,泰州检察院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并指示泰兴检察院停止刘军的一切职务,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

4月8日晚,泰州市检察院向本报通报,泰州市检察院调查组已对泰兴市检察院警察局局长刘军4月7日晚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经询问当事人、知情人、监控等相关信息,初步查明,4月7日晚,刘军参加一次家庭聚会,醉酒后回单位开警车,前往办案工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泰兴市公安局送来的血样,刘军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当天晚上达到了酒后驾车的标准。4月8日下午,泰兴市公安局已依法立案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泰州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立即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泰兴检察院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有效体现了严格的检查要求。

1.《江苏泰兴检察院一科长醉驾公车酿事故 已被警方》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江苏泰兴检察院一科长醉驾公车酿事故 已被警方》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1723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