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共同监督的徐玉玉电信诈骗案,被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终结,于2017年4月17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检察院发现,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凤、黄金春、熊超、陈宝生、郑先聪、陈福迪等人分别通过互联网越过合伙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买信息。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为贫困生发放奖学金,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打电话诈骗他人钱财,总金额56万余元,电话总数2.3万余个,导致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大一新生徐玉玉死亡。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陈文辉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向杜天宇购买了10多万条非法获取的山东高考学生信息,并利用上述信息进行电信诈骗活动。

涉案人员多,犯罪地域广,侦查难度大。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调查,依法指导取证,确保案件顺利办理。该案经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调查,于2017年2月28日移送临沂市罗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罗庄人民检察院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于2017年3月2日提交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期间,审查起诉期限延长一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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