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2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国家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本细则是为了进一步细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18项规则、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和安全评估;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监督管理要求,并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为适应国有单位企业化转制和企业股份制改革,本细则对企业法人申请材料进行了细化,以更好地保障资金和信息内容的安全。同时明确通信平台服务商要制定完善的平台账号用户管理制度、用户协议、投诉举报机制等。,以避免职责分工不清和监管措施执行不力。

此外,细则还对许可证变更、换发和注销的条件、材料和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许可证退出机制。其中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许可程序向原许可机关申请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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