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湖北省郑州市讨债公司三人被害案”已经开庭审理,“债权人”郭伟及其员工冯毅、毛肖飞、陈聪、马蓬因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根据《法制晚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获得的起诉书,2016年3月,郭伟委托冯毅向苏新峰讨债,同意支付追回款项的30%至40%。

随后,冯毅组织被告毛肖飞、陈聪、马蓬等人驾驶郭伟提供的车牌号为E AN8350的汽车到中牟县索要货款。冯义等人去确山县服务区买了两把折刀。

郭伟要求冯毅等人,比如苏新丰,如果不还款就带苏新丰去武汉。

债务双方已经达成协议

到达中牟县后,冯义、毛肖飞、陈聪和马蓬跟随并用刀威胁顾客要求付款。

冯怡在催促被害人苏新峰付款时被拒,苏提出与郭伟谈还款事宜。

2016年3月20日,郭伟乘坐高铁前往郑州,冯逸等四人前去接郭伟。冯毅等人携带两把10厘米以上的折刀。

当晚23点左右,郭伟和冯逸在郑州某酒店的包间里遇到了苏新峰。

起诉书称,经协商,郭伟同意取消苏新丰因产品质量问题支付的4.3万元,苏新丰将剩余的5.3万元款项贷记到郭伟指定的银行账户,郭伟同意为苏新丰开具收据。

苏新峰说他想让对方发一张收据,然后他才能用信用卡支付。

毛肖飞和冯逸两次走出包间与其他人交流,冯逸才指示毛肖飞带上POS机。

收款的大致思路是:苏新丰的5.3万款已经收到并结清。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刘转述了冯毅等人的证言。郭伟和冯逸都在收据上签了字。

但是苏信峰一直没有拿到这张收据。

收债人对协议内容不满,导致三死一伤

记者了解到,郭伟收到5.3万元短信后并没有给苏新峰收据,而是让冯逸给毛肖飞。

我向郭伟要了收据,被打火机烧了。

起诉书中给出的理由是,冯异对苏新丰的未付货款不满,指示毛肖飞销毁收据。

情急之下,苏新丰拍了一桌子,冯姨拿出匕首,敲了敲桌子。

随后,郭威给冯异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

本来要走的苏信峰被冯逸拉住,冯逸让他把剩下的货款退掉。被拒绝后,冯异等人立即动手打了苏新峰。

受害者马奎、赵伟峰、米志辉等人在得知他们打了一架后进入了包间。

冯异、毛肖飞持刀刺向苏新丰、马奎、赵伟峰、米志辉逃离现场。

苏新峰、马奎和赵伟峰在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法医鉴定,苏新峰等三人被锐器刺伤,因肝破裂、心脏破裂、上腔静脉断流失血而死亡。

检察院:雇“凶”的也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根据《法制晚报》记者获得的起诉书,郑州市检察院在案件发生9个月后,于去年12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从公诉罪名来看,冯异、毛、、是故意伤害罪,郭是窝藏包庇罪。

今年2月,郑州市检察院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变更起诉决定书》,郭伟的起诉罪名依法变更为故意伤害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案件事实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符。根据发现的事实,检察机关作出变更起诉的决定。

检察机关称,郭伟故意伤害他人健康,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涉嫌持刀抢劫故意杀人

被害人亲属的代理律师刘认为,公诉机关提出郭为用人单位,应对被录用人的行为负责,故郭为共同犯罪,认为冯毅、毛、、极其残忍,造成三死一重伤,要求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死刑。

案件在郑州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经过一天的审理和质证,律师提出本案被告人刘涉嫌持刀抢劫故意杀人罪。

”等人销毁收据后,逼迫苏新丰偿还贷款。本质是拿刀抢。”刘称,郭伟、冯毅等人的行为实质上构成抢劫罪,苏新峰、、赵伟峰、米志辉拥有无限防卫权。

被告律师认为,冯毅等人合法讨债,是打架斗殴的正当防卫。

控辩双方都进行了激烈的辩护,被害人的律师还向凌风涂料公司、五名被告和吴某等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合议庭表示将在任意时间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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