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春》《五粮液》...这些/最近嘉兴南湖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几名被告为了赚钱,将市场上买到的低档白酒灌装成空瓶高档白酒,作为珍贵白酒出售。
据来自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的被告人涂某、严某称,2015年3月,他们被老乡涂某雇佣,照顾南湖区一家酒类经营部。没过多久,他们从老板那里得知,店里卖的酒都是假的,已经被市有关部门查处了。但罚款后,店里的假酒被“照原样卖了”;在他们工作期间,商店里出售的“高端葡萄酒”没有一种是正宗的。事发时,该店已销售五粮液300多瓶、剑南春30多瓶,还销售少量洋河系列、茅台、梦幻蓝等。假酒销售额达到18万元。
据悉,该酒类营业部销售的假酒全部由被告李提供。根据李的叙述,他无意中想到了这个“赚钱之道”。高档酒的酒瓶、酒盒、酒盒、瓶盖等包装都是苏州回收的。买了便宜的白酒后,他在苏州。在出租屋灌瓶,因为生意“火爆”,他老婆黄,岳父黄某某,岳母郑都参与其中。李还专门雇了司机来负责。一瓶原价500到700元的名酒,但他卖的假货才1100元一盒。在暴利面前,除了涉及的店铺,很多烟酒公司都来找他进货。事发时,警方在李租住的房子里查获并扣押了大量打假工具。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李某、孙谋、黄某、郑某、黄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销售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其中,被告李某、黄某、郑某、黄某涉及非法经营总额24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被告孙谋涉及非法经营金额1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涂某、严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销售金额达1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近日,南湖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等1人1年6个月至2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5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涂、闫1年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1.《假酒批发 如此赚钱 嘉兴这家批发店里的高档白酒都是假酒》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假酒批发 如此赚钱 嘉兴这家批发店里的高档白酒都是假酒》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668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