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汉”商标所有人赵宝贤卖臭豆腐10多年了。今年9月,由于他在绍兴市灵芝镇的生产场地没有生产许可证,被岳城市场监督局告知,他将被处以43万元以上的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8万元以上。12月30日,该案举行第二次听证会,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实施新的行政处罚。在听证会上,双方围绕几个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岳城市场监督局的处罚是针对赵宝贤在岳城区灵芝镇的经营场所。今年3月,在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期间,赵宝贤未能提供相关许可证,被当场加工制作臭豆腐。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疑似食品加工进行了调查。赵宝贤被查出违法所得共计8.7万余元。今年9月,岳城区市场监督局提出实施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臭豆腐15公斤、海盐3公斤、没收违法所得8.7万元以上、罚款43.8万元。鉴于赵宝贤要求举行听证会,主席团于10月举行了第一次听证会,听取陈述和辩论。
岳城区市场监督局在充分考虑了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后,最近提出了新的行政处罚,并举行了第二次听证会。与以前的“罚款”略有不同的是,新的“罚款”取消了“没收违法所得8.7万元以上”的内容。
臭豆腐是小作坊生产的吗?销售价值在8万元以上吗?监管部门可以罚款吗?围绕这些问题,赵宝贤的律师在昨天的听证会上为他做了陈述和辩护。律师认为,本案的管辖权不在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关于8.7万余元的销售,他指出这是位于鲁迅路的土特产店的销售,不是灵芝镇生产点的销售,并质疑数字的真实性。
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认为,管辖没有问题。处罚针对的是灵芝镇营业场所的行为,而不是鲁迅路店的销售行为。无论是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旧的食品安全法,宝县灵芝镇这样的生产场地都是实行许可证制度,要办理相关许可证,否则就是无证经营。至于销售金额超过8.7万元,相关人员表示,处罚是基于相关销售票据,由赵宝贤本人签字确认。
听证会上,赵宝贤本人仍然对一些问题表示不理解。赵宝贤说,年底的时候,做鱼干、酱鸭等年货再卖的酒店、饭店和一些小作坊不在少数,赚的比他多。有一次跑来跑去申请许可证,没有办。一天早上,我突然来找10多个执法人员,说他无证生产要处罚...“传统行业要规范,欢迎普通人,我也同意,但是我还是想不通为什么还是要罚那么多。”赵宝贤说,上次听证会后,他还主动去了市场监管部门,希望申请生产许可证,以便将来生产。但是跑来跑去,还是不知道怎么办。
针对赵宝贤的提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回应称,听证会针对的是灵芝生产场地,他申请生产许可证是可以的,只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即可。这个案子的性质和自制的鱼干酱鸭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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