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6
为了帮助弟弟隐藏赃款不被贿赂,哥哥和嫂子把25公斤黄金扔进了河里...7月28日,上海检察院起诉6起洗钱案件,涉案金额总计1亿多元人民币。
被告人丢弃的部分金条被告丢弃的一些金条
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了解到,上海市检察院近日在办理一起巨额合同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了两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并以此为线索查出了6起洗钱犯罪案件。
这六起案件于2020年7月1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终止,移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受理后,检察院告知被告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审查全部案件材料。经法律审查,发现孙伟、陈杰、王佳、朱颖、费霞、季贤六名被告人知道自己是受贿罪的犯罪所得,并通过转移隐匿财产、虚构交易、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移资金等方式,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
宣布逮捕决定宣布逮捕决定
根据起诉书,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孙伟知道他的兄弟孙强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巨额财产。为了隐瞒相关财产的来源和性质,根据孙强的指示,孙强从他人处收到600万元现金和25公斤黄金,并将其转移到他在浙江宁波的住所藏匿。此后,上述600万元现金先后被孙强从孙伟提取,2019年8月孙强事件后,孙伟和妻子陈杰在孙强的指挥下丢弃了25公斤黄金。
2018年9月至11月,根据孙强的指示,孙伟与陈杰合作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通过虚构的交易,孙强收受的贿赂被伪装成正常的贸易利润。截至事件发生时,孙伟已从孙强收取人民币63万元和2万美元,共计人民币75.9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洗钱犯罪洗钱仅限于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所得。上游犯罪的七种类型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这些上游犯罪是对社会危害极大、涉及金额巨大的严重刑事犯罪。洗钱犯罪“为老虎制造麻烦”,为这些上游犯罪提供支持,不仅损害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金融安全,而且阻碍了金融管理和司法机关对犯罪活动的查处,助长了犯罪,滋生了腐败,破坏了社会风气。
为了控制和遏制洗钱上游犯罪,上海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打击洗钱上游犯罪。
讯问被告人审问被告
此外,记者从办案检察官处了解到,在6起案件中,帮助洗钱的被告人及其委托人都是亲戚朋友关系,或者被亲情或金钱蒙蔽,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民众,“洗钱”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可能只是帮朋友“开户”或“取户”就可能坐牢。所以,亲戚朋友要求借银行账户“一走了之”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钱的真正来源和去向。当对方被“利益费”诱惑时,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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