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某某失踪报警报告
2020年8月3日23时许,东河区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距黄河景观大道340公里的南岸,一名姓范的男子落水。接到报警后,东河区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理警方。
经调查,2020年8月3日18时许,郭某某、范某某等五人在东河区某餐厅用餐。期间,郭某因酗酒无法开车,便叫司机郭某去酒店为他开车。吃饭的时候,范某某和郭某某谈合作项目的时候,郭某某情绪激动,因为范某某叫他当众闭嘴。他扇了自己几巴掌,被说服后就不打了。吃完饭,郭某某让司机郭某某送范某某回家,范某某进了郭某某的车,食堂工作人员并没有发现郭某某强迫范某某上车。安排司机送范某某后,郭某某打车送另一个人回家。在郭送范某某回家的路上,范某某让郭联系郭某某见面谈事情。双方见面后,目击者没有发现三人之间有任何争执。三人驱车向范的办公室方向驶去,范提议先去项目部中间,然后再把方向改为项目部。在即将到达项目部(距黄河景观大道340 km)时,范某某提出到项目部西南黄河岸边取水点参观。到达后,车辆熄火,范某某和郭某某下车向黄河岸边走去,郭留在车内。范某某走路时突然落水,把郭某某带进水里。郭发现后,立即把他救了出来。郭听到郭在岸上的水中大喊,便朝大喊的方向游去,最后在郭的帮助下上岸。经过调查走访,没有目击溺水过程的目击者,只有一个与消防救援人员同时到达溺水现场的夜钓者。
到目前为止,调查还没有发现范在水中失踪是被他人谋杀的事实。2020年8月30日17时许,我局接到报警称,在东河区德胜台黄河大桥附近的黄河北岸发现一具不明尸体。经家人鉴定,他的穿着与范某某失踪前穿过的衣服一致;他携带的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归范某某所有。
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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