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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职业证书考试。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年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
主要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条文、法律实务、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阅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可以担任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
从2018年起,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仅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审查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仲裁员也需要通过考试。
一个
考试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考考生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条文、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的国家统一命题。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1]。
考试分四卷,每卷150分,四卷总分600分。第一、二、三篇为机读选择题,第四篇为书面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讨论题。每卷的主题是[4]: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法律职业道德;
论文2:刑事和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讨论。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和民事诉讼法。
01
申请资格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4]: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学专业毕业;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自治县(旗),自治区所辖的县(旗),自治州所辖的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县(县级市、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已落实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包括国家或省级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西部省区所辖的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含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辖市、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放宽法律专业大学学历的注册条件。放宽登记条件的申请,以登记时的户籍为准。如果登记时户籍在放宽登记条件的地方,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大专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申请香港、澳门、台湾省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证书者,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如果注册程序已经完成,则注册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判处两年内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者被判处终身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四)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注册的。
3.已取得甲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乙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02
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一般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其中,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15日至9月16日举行。
从2018年开始,相关部门将对司法考试进行实质性改革;考试制度的改革要求高质量、高标准。
03
注册程序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项目在司法部公告及相关文件中公布。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司法部公告及相关文件,确定并公布当地具体的登记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布登记事项时,应当明确要求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在住所以外工作和学习的人可以在工作和学习地点登记。
司法行政机关采用网上登记方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登记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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