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唐书·循吏传》所记载的循吏事迹可以看出,循吏治理地方社会的形式总结起来包括两类,一是发展地方经济,二是推广社会道德教化。若将这两种方式与儒家思想进行联系,可以看出循吏治理地方的方式与儒家传统思想的关联,即“先富后教”说教。儒家传统思想之中一直存在着治民的“先富后教”的政治伦理理念。《论语·子路》篇之中有“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可以看出,这个“先富后教”的学说正是儒家政治思想的核心,而孟子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学说,他在《梁惠王上》里说:
“是故民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
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
这是对“先富后教”思想的进一步发挥,可见从人民群众生活着眼,儒家的德治之路首先必须建立在使民众温饱的基础之上,正如史书所载“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儒家秉承着这一理念,用唯物史观解释即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儒家思想熏陶下的官吏自然也会出于“后教”的目的而优先发展地方经济,即“先富之。”
《新唐书·循吏传》共记载有二十五位循吏,当然另有许多符合循吏特色,但因为官至他品,另外立传,故未记载于《循吏传》,“若将相大臣兼以勋阀著者,名见本篇,不列于兹。”本文所考察的循吏只限于《循吏传》所记载之循吏,并未包括其他列传的循吏。
考察《循吏传》所记循吏群体,可以看出他们大部分都为熟读经书的儒生,也就是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知识分子。如“孙至远少秀晤,能治《尚书》、《左氏春秋》,未见杜预《释例》而作《编记》,大趣略同。”“韦景骏,司农少卿弘机孙。中明经。”“丹蚤孤,从外祖颜真卿学,擢明经。”即使是出身于文法吏的循吏,如“韦仁寿,京兆万年人。隋大业末,为蜀郡司法书佐”,他们在汉代儒学取得正统地位之后的教育中所习得的自然也是儒家的思想。这些儒者官员出任地方官员,自然会受儒家传统政治理念的影响,在地方推行儒家的政治理想,也就是“养民”“富民”“教民”的传统儒家政治理念。
唐代循吏正是秉承着这种传统的“先富后教”的理念,所以循吏在治理地方的时候,首先的着眼点必然是发展地方经济。发展地方经济首先必然是作为地方官员自身职责的所在,古代的封建政府基本都是以人口和田产的增加作为地方官员政绩的评价标准,但循吏注重地方经济的发展与儒家“先富后教”的传统理念自然脱离不开,这在《新唐书·循吏传》里随处可见相关材料:
陈君宾“贞观初,徙邓州。州承丧乱后,百姓流冗,君宾加意劳徠,不期月,皆还自业。明年,四方霜潦,独君宾所治有年,储仓充羡,蒲、虞二州民就食其境。”
薛大鼎“出为山南道副大使,开屯田以实仓廪。累徙沧州。无棣渠久廞塞,大鼎浚治属之海,商贾流行,里民歌曰:“新沟通,舟楫利。属沧海,鱼盐至。昔徒行,今骋驷。美哉薛公德滂被!”又疏长芦、漳、衡三渠,泄污潦,水不为害。”钧丹蚤孤“还为容州刺史。教民耕织,止惰游,兴学校,民贫自鬻者,赎归之,禁吏不得掠为隶。始城州,周十三里,屯田二十四所,教种茶、麦,仁化大行。为徙为江南西道观察使。丹计口受俸,委余于官,罢八州冗食者,收其财。始,民不知为瓦屋,草茨竹椽,久燥则戛而焚。丹召工教为陶,聚材于场,度其费为估,不取赢利。人能为屋者,受材瓦于官,免半赋,徐取其偿;逃未复者,官为为之;贫不能者,畀以财;身往劝督。”
贾敦颐“徙瀛州刺史,州濒滹沱、滱二水,岁湓溢,坏室庐,浸洳数百里。敦颐为立堰庸,水不能暴,百姓利之。”
可以看到,循吏发展地方经济的主要举措包括教民耕织,兴修水利,推广地方特产,在落后边境地区推广先进生产经验等等。而实行的结果,自然是“百姓利之,”有效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循吏所推行这些发展地方经济的举措正是儒家政治理念的第一步“富之”,地方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循吏继而会推出政治理念的第二步“教之”。推广地方教化才是儒家政治理念更重要的一步,这也是循吏更关注的地方。在儒家的政治理念里,“富之”是“教之”的前提和基础,故不遗余力地推广道德教化正是循吏的工作之一。《新唐书·循吏传》所记载的循吏在所任地方官之处,基本都推行地方教化的措施。
循吏教化地方的主要措施主要有:第一、理讼。依法处理法律诉讼事务本就是地方官吏的基本职责之一,但循吏在处理诉讼事宜之时更多的不是依照朝廷法律依法处理。他们更多的是按儒家的思想处理诉讼事宜,虽然不能像汉代“以经决狱”那般极端,但唐代循吏也秉承着寓教化于理讼之中的理念,在处理诉讼事务的时候也推广教化。例如:
韦仁寿,京兆万年人。隋大业末,为蜀郡司法书佐,断狱平,得罪者皆自以韦君所论,死无恨。
张允济,青州北海人。仕隋为武阳令,以爱利为行。元武民以牸牛依妇家者,久之,孳十余犊,将归,而妇家不与牛。民诉县,县不能决,乃诣允济,允济曰:“若自有令,吾何与为?”民泣诉其抑,允济因令左右缚民,蒙其首,过妇家,云捕盗牛者,命尽出民家牛,质所来,妇家不知,遽曰:“此婿家牛,我无豫。”即遣左右撤蒙,曰:“可以此牛还婿家。”妇家叩头服罪,元武吏大惭。
韦景骏“后为贵乡令,有母子相讼者,景骏曰:“令少不天,常自痛。尔幸有亲,而忘孝邪?教之不孚,令之罪也。”因呜咽流涕,付授《孝经》,使习大义。于是母子感悟,请自新,遂为孝子。”
循吏不仅有效地处理诉讼事宜,更在处理过程中推行儒家的道德教化,在潜移默化之中教化民众,这对民众的影响很明显“于是母子感悟,请自新,遂为孝子。”不依法治而是德治,也正是循吏的特色之一。
第二:兴学校,推广教育。推广儒家教育是进行地方道德教化最有效的方式,因此发展地方教育是循吏积极推进的地方事务之一,通过兴办地方学校,推广教育,可以有效的推行地方教化。如:
景骏为留终日。后迁房州刺史。州穷险,有蛮夷风,无学校,好祀淫鬼,景骏为诸生贡举,通隘道,作传舍,罢祠房无名者。
卢钧节度太原,表宙为副。出为永州刺史。立学官,取仕家子弟十五人充之。
丹蚤孤“…还为容州刺史。教民耕织,止惰游,兴学校,民贫自鬻者,赎归之,禁吏不得掠为隶。”
通过兴办学校,发展地方教育,在日常的儒家道德教育之中民众自然会逐渐接受儒家的教化影响,循吏可以更好的将教化的理想在地方实现。
第三、改变地方落后习俗。循吏大部分出自经济发达地区的儒家,在当时是属于先进文化的地方,当他们出任偏远地方官员的时候,出自儒家教化的理念,对地方传统的落后习俗循吏自然会去改变它:
田仁会永徽中,为平州刺史…有女巫传鬼道惑众,自言能活死人,市里尊神,仁会劾徙于边。
景骏“州穷险,有蛮夷风,无学校,好祀淫鬼,景骏为诸生贡举,通隘道,作传舍,罢祠房无名者。”
卢钧节度太原,表宙为副。…初,俚民婚,出财会宾客,号“破酒”,昼夜集,多至数百人,贫者犹数十;力不足,则不迎,至淫奔者。宙条约,使略如礼,俗遂改。邑中少年,常以七月击鼓,群入民家,号“行盗”,皆迎为办具,谓之“起盆”,后为解素,喧呼疻斗。宙至,一切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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