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左省杜拾遗

注释译文

朝代:唐代

作者:岑参

原文:

联步趋丹陛,分曹限紫微。

晓随天仗入,暮惹御香归。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

圣朝无阙事,自觉谏书稀。

赏析

前四句是叙述与杜甫同朝为官的生活境况。诗人连续铺写“天仗”“丹陛”“御香”“紫微”,表面看,好像是在炫耀朝官的荣华显贵;但揭开“荣华显贵”的帷幕,却使读者看到另外的一面:朝官生活多么空虚、无聊、死板、老套。每天他们总是煞有介事、诚惶诚恐地“趋”(小跑)入朝廷,分列殿庑东西。但君臣们既没有办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也没有定下什么兴利除弊、定国安邦之策。诗人特意告诉读者,清早,他们随威严的仪仗入朝,而到晚上,唯一的收获就是沾染一点“御香”之气而“归”罢了。“晓”、“暮”两字说明这种庸俗无聊的生活,日复一日,天天如此。这对于立志为国建功的诗人来说,不能不感到由衷的厌恶。

五、六两句,诗人直抒胸臆,向老朋友吐露内心的悲愤。“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这两句中,“悲”字是中心,一个字概括了诗人对朝官生活的态度和感受。诗人为大好年华浪费于“朝随天仗入,暮惹御香归”的无聊生活而悲,也为那种“联步趋丹陛,分曹限紫微”的木偶般的境遇而不胜愁闷。因此,低头见庭院落花而倍感神伤,抬头睹高空飞鸟而顿生羡慕。如果联系当时安史乱后国家疮痍满目、百废待兴的时事背景,对照上面四句所描写的死气沉沉、无所作为的朝廷现状,读者就会更加清楚地感到“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两句,语愤情悲,抒发了诗人对时事和身世的无限感慨。

诗的结尾两句,是全诗的高潮。阙事,指缺点、过错。有人说这两句是吹捧朝廷,倘若真是这样,诗人就不必“悲花落”、“羡鸟飞”,甚至愁生白发。这“圣朝无阙事”,是诗人愤慨至极,故作反语;与下句合看,既是讽刺,也是揭露。只有那昏庸的统治者,才会自诩圣明,自以为“无阙事”,拒绝纳谏。正因为如此,身任“补阙”的诗人见“阙”不能“补”,“自觉谏书稀”,一个“稀”字,反映出诗人对文过饰非、讳疾忌医的唐王朝失望的心情。这和当时同为谏官的杜甫感慨“衮职曾无一字补”(《题省中壁》)、“何用虚名绊此身”(《曲江二首》),是语异而心同的。所以杜甫读了岑参诗后,心领神会,奉答曰:“故人得佳句,独赠白头翁。”(《奉答岑参补阙见赠》)他是看出岑诗中的“潜台词”的。

将进酒

朝代:唐代

作者:李白

原文: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倾耳听 一作: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不足贵 一作:何足贵;不复醒 一作:不愿醒/不用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古来 一作:自古;惟 通:唯)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赏析

这首诗非常形象的表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一方面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一方面在政治前途出现波折后,又流露出纵情享乐之情。在这首诗里,他演绎庄子的乐生哲学,表示对富贵、圣贤的藐视。而在豪饮行乐中,实则深含怀才不遇之情。全诗气势豪迈,感情奔放,语言流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浇愁,抒发自己的愤激情绪。

时光流逝,如江河入海一去无回;人生苦短,看朝暮间青丝白雪;生命的渺小似乎是个无法挽救的悲剧,能够解忧的惟有金樽美酒。这便是李白式的悲哀:悲而能壮,哀而不伤,极愤慨而又极豪放。表是在感叹人生易老,里则在感叹怀才不遇。诗篇开头是两组排比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气势豪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白此时在颍阳山,距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所以借黄河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景象之壮阔,并不是肉眼可见,所以此情此景是李白幻想的,“自道所得”,言语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

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接说出自己感伤生命短暂而人一下就会变老,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显现出一种对镜自照手抚两鬓、却无可奈何的情态。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是“反向”的夸张。于是,开篇的这组排比长句既有比意——以河水一去不返喻人生易逝,又有反衬作用;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纤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手法作者常用,他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宣城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创造性。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一般乐府诗只于篇首或篇末偶一用之),又使诗句感情色彩大大增强。诗有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悲感虽然不免,但悲观却非李白性分之所近。在他看来,只要“人生得意”便无所遗憾,当纵情欢乐。

五六两句便是一个逆转,由“悲”而翻作“欢“”乐”。从此直到“杯莫停”,诗情渐趋狂放。“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梁园吟》),行乐不可无酒,这就入题。但句中没有直写杯中之物,而用“金樽”、“对月”的形象语言来突出隐喻,更将饮酒诗意化了;未直写应该痛饮狂欢,而以“莫使”、“空”的双重否定句式代替直陈,语气更为强调。“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此时郁郁不得志。“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玉壶吟》),奉诏进京、皇帝赐宴的时候似乎得意过,然而那不过是一场幻影。再到“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行路难·其二》),古时冯谖在孟尝君门下作客,觉得孟尝君对自己不够礼遇,开始时经常弹剑而歌,表示要回去。李白希望“平交王侯”的,而在长安,权贵们并不把他当一回事,李白借冯谖的典故比喻自己的处境。这时又似乎并没有得意,有的是失望与愤慨。

但并不就此消沉。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击节赞叹的句子。“有用”而“必”,非常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须大写的。于此,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本质内容来。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实现自我理想的这一天总会来到的,应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破费又算得了什么。“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真足令一切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者(过去)游维扬,不逾一年(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余万”(《上安州裴长史书》),是何等豪举。故此句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得其万一。

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甘休。筵宴中展示的痛快气氛,诗句豪壮。

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诗人那眼花耳热的醉态跃然纸上,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而且写来逼肖席上声口。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而忘却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着想奇之又奇,纯系神来之笔。

“钟鼓馔玉”意即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可诗人以为“不足贵”,并放言“但愿长醉不复醒”。诗情至此,便分明由狂放转而为愤激。这里不仅是酒后吐狂言,而且是酒后吐真言了。以“我”天生有用之才,本当位至卿相,飞黄腾达,然而“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说富贵“不足贵”,乃出于愤慨。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李白曾喟叹“自言管葛竟谁许”,称自己有管仲之才,诸葛亮之智却没人相信,所以说古人“寂寞”,同时表现出自己“寂寞”。因此才情愿醉生梦死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已是用古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了。

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古来酒徒历历,而偏举“陈王”,这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是谢安之类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中,“陈王”与酒联系较多。这样写便有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三国诗人曹植在《名都篇》中描写洛阳饮宴时说:“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曹植被称为才高八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尽管身怀利器,抱负不凡,却在政治上受到来自亲哥哥魏文帝曹丕的打击,郁郁不得志。“陈王”曹植于丕、睿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亦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纸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只涉人生感慨,而不染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诗情所以悲而不伤,悲而能壮,即根源于此。

刚露一点深衷,又回到说酒了,酒兴更高。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千金散尽,也当不惜将出名贵宝物——“五花马”(毛色作五花纹的良马)、“千金裘”来换取美酒,图个一醉方休。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几令人不知谁是“主人”。浪漫色彩极浓。快人快语,非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出此。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这“白云从空,随风变灭”的结尾,显见诗人奔涌跌宕的感情激流。通观全篇,真是大起大落,非如椽巨笔不办。

《将进酒》篇幅不算长,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诗篇具有震动古今的气势与力量,这诚然与夸张手法不无关系,比如诗中屡用巨额数目字(“千金”、“三百杯”、“斗酒十千”、“千金裘”、“万古愁”等等)表现豪迈诗情,同时,又不给人空洞浮夸感,其根源就在于它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感情,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此外,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纵横捭阖,力能扛鼎。其歌中有歌的包孕写法,又有鬼斧神工、“绝去笔墨畦径”之妙,既不是刻意刻画和雕凿能学到的,也不是草率就可达到的境界。通篇以七言为主,而以三、五十言句“破”之,极参差错综之致;诗句以散行为主,又以短小的对仗语点染(如“岑夫子,丹丘生”,“五花马,千金裘”),节奏疾徐尽变,奔放而不流易。▲

参考资料:

1、李静.唐诗宋词鉴赏.北京:华文出版社,2009:60-612、周啸天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225-228

东门行

注释译文

朝代:两汉

作者:佚名

原文:

出东门,不顾归。

来入门,怅欲悲。

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

拔剑东门去,舍中儿母牵衣啼:

“他家但愿富贵,贱妾与君共哺糜。

上用仓浪天故,下当用此黄口儿。今非!”

“咄!行!吾去为迟!白发时下难久居。”

赏析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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