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互助共担的全民医保体系,更好地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26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明确意见将增强门诊互助的功能。建立健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慢性门诊疾病入手,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覆盖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从50%开始。随着基金承受能力的增强,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此外,意见指出,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将受到规范。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个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和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
据悉,公众可以在9月6日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
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拟可用于家人 这样做好不好》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拟可用于家人 这样做好不好》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005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