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内蒙古银行作为广发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机构(A类基金代码:270004,B类基金代码:270014)。从2017年6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在内蒙古银行开户、购买和赎回基金。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其资金会产生一定的利润或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存在风险,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过去的业绩不能保证基金的业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因基金运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而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宣布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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