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2020年第8期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的公告
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目录公告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现予发布。
自2020年3月1日起,按照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中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
特此宣布。
市场监督总局
2020年2月23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目录
注:1。填写“备注”栏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项目。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疗用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应当注明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者注册号;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还应当载明受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等相关信息。
2.新修订的评审规则与目录中的分类不一致的,以新发布的评审规则为准。
3.如按“其他食品”类别申请生产新食品原料,标注的名称应与国家健康与福利委员会公布的可用于普通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名称一致。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众账号转载,请注明引用来源:微信号smqfood。
【
1.《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338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