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培养少年足球运动员赴西班牙培训五年,球员职业化后擅自加盟国外俱乐部。今年5月,北京万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俱乐部)将18岁的足球小将王振澳及其父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培训费及违约金2002万余元。新京报记者今日(25日)从北京朝阳法院获悉,因无法与王振澳及其父取得联系,法院已公告送达,并将缺席审理此案。
万达俱乐部诉称,2012年8月4日,该俱乐部与王振澳及其父签订了《北京万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派遣球员赴西班牙培训协议书》,约定派遣王振澳作为俱乐部注册业余球员,前往西班牙马德里竞技足球俱乐部接受足球培训。该《培训协议书》同时约定,王振澳年满18岁成为职业球员时,其球员注册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归万达俱乐部所有,如需转会须经俱乐部同意。三年培训期限届满后,俱乐部于2015年8月、2016年8月分别续签了培训期为一年的《培训协议书》。
2017年6月,包括王振澳在内的俱乐部首批球员职业化,俱乐部决定与王振澳签订职业合同,但多次联系王振澳父子回京签约均未得到答复。2017年9月中旬,俱乐部与王振澳父子失去联系。
万达俱乐部称,2017年11月27日,俱乐部收到了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发来的邮件。邮件称,王振澳将于2018年1月5日与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签订合同,要求万达俱乐部出具TpO以便为王振澳完成在境外足球协会的注册手续。万达足球俱乐部明确表示该行为系严重违约行为,未向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出具TpO。此后,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未予回复。
2017年12月7日,万达俱乐部向王振澳父子发送了《律师函》,但均因被拒收而退回。2018年1月,在未取得万达俱乐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王振澳加盟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
万达俱乐部表示,其为王振澳的培训项目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王振澳父子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以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为由,将王振澳父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俱乐部因履行协议而支出的所有费用3027432元,并索赔违约金1700万元。
北京朝阳法院受理该案后,始终未能直接与王振澳父子取得联系,其二人电话或是停、关机,或是挂断,法院向其湖北武汉家中多次邮寄的传票除一张被签收外,其余均被退回。因签收的传票未注明签收人身份,无法确认是否为王振澳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为保证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依据万达俱乐部申请,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
依据公告,该案已于今年11月12日上午开庭,王振澳父子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据悉,该案将于2019年1月17日上午9时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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