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胜朋友圈截图
他进一步解释说,“有些企业家不懂规矩,会签订连带责任,这是最大的隐患,尤其是国内机构和银行,往往有这个条款。”蔡文胜的话引发了一个新的话题——“个人无限连带责任”。虽然没有官方报道说冯鑫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带走的,但类似的现象在风险投资界非常普遍。
根据经济法的解释,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对一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所承担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人有义务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有义务偿还。
简单来说,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同一笔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责任。在投资中,企业的创始人通常要在将投资变成债务后承担无限责任。说白了,就算公司破产了,他还是要还钱的。
正常的投资活动实际上是考验投资者分析企业、判断行业发展的能力。投资有风险,需要投资者自己承担。一旦再加上无限连带责任,就意味着允许企业家放弃部分经营利润,承担经营失败的风险,这似乎有些“不对等”。
但在很多情况下,这样的无限连带责任并不是一方的过错。投资者想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企业面临生死存亡。他们不签,就拿不到融资。这是一个无声的游戏。
企业家是“无限连带责任”
被迫不敢回国
2017年夏天,是许明创业两年来最艰难的一天。
徐明是一家VR硬件公司的创始人。2015年VR巅峰的时候,他的项目还在投资机构的眼中。当时他并不担心资金。一年后VR市场转冷,投资机构很少投资VR。之前没有得到大规模投资的徐明开始感到不安。“那段时间他跑了几十家投资机构,没有得到任何投资。公司账户上的资金连员工工资都付不起。”
就在公司支持不住的时候,徐明在一次聚餐上遇到了一个业务老板。因为猜测,老板决定给徐明100万的投资,帮助他度过难关。
但在签订投资协议时,老板提出要签订补充协议,要求徐明对此次投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当时是不想签的,但是不签协议就拿不到投资款,公司也受不了。”
许明想了想,决定冒险签下这个补充协议。收到100万的投资后,徐明经历了短暂的危机,但更大的危机会在2017年到来。
数字/视觉中国
徐明的公司经过一年的经营,不仅没有改善,甚至停止营业,最后破产倒闭。“由于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公司破产后我还需要偿还100万元的投资。后来我没去上学,他们就带人去我妈家,那个70多岁的男人差点被吓出心脏病来。我吓得呆在家里,只好带着家人去酒店躲起来。”之后,徐明开始到处借钱偿还投资。
和徐明一样,企业家夏海在为公司生存做个人投资时,签了一份承诺无限连带责任的协议。但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成功,最后公司破产了。
“后来投资人去找我的合伙人‘喝茶’,锁在办公室里,日夜不肯放手。后来,我又找到了我。我们给警察局打了电话。警察说这是经济纠纷。派出所没法立案,然后让我们回来自己协商。”夏海说。
回去之后当然是不断骚扰。“最后,我的家人受不了被打扰。老婆拿出钱,我用信用卡兑现了一部分,堵住了漏洞。”夏海说。
这种“无限连带责任”让徐明和夏海不知所措。难怪蔡文胜警告企业家“三思而后行”,但如果他们不绝望,谁会轻易签署这份“销售合同”?
无限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
风险投资圈无限连带责任不是什么新鲜事。
早在2015年,许小平就说过,风险投资圈里有很多无限连带责任的例子。当时他给创业者的建议是签有限责任。他开玩笑说:“公司倒了,就倒了。至少你的房子还是你的,老婆孩子还是你的。”
无限连带责任条款容易出现在企业发展的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
两位风投向福安金融证实,风险投资圈确实存在这种现象,但机构投资者很少在天使轮或前期签署这样的协议。“前期投资更注重增长潜力,很难应用公式准确计算。VC已经做好了高风险的准备。”一位投资者说。
一些个人投资者在早期投资时会选择这种方式。“个人投资者自己可能对一些早期项目没有把握。保险起见,在签订了正常的投资协议后,他们还会签订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协议,一般会规定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公司非正常关闭。或者达不到一定要求,创始团队或者创始人及其家人要承担债务。”康思娱乐投资的创始合伙人李鹏说。
此外,一名负责风险控制的投资者告诉福安金融,当一些项目进入开发后期,遇到并购或重组等资本运营时,通常由于双方信息不平等,除了正常签订协议外,还需要一家企业做出一定的担保。这个担保可能是公司的资产,公司的收入等。,或者公司负责人的名誉,这也算是一种无限连带责任。
另外还有两种特殊情况,会有无限连带责任。
第一,独资企业。所谓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出资人本人。
第二,在债务投资和股份回购中,会有无限连带责任。
“债务投资可以理解为企业家对投资者的贷款。很多科技公司最大的资产就是人。如果这些公司想融资,就相当于空拿钱。如果三年前支付了100万元,年化利率为10%,企业需要在三年后偿还投资机构130万元。如果公司三年后破产,投资者的钱相当于玩水漂。连带责任实际上是为了证明承诺的有效性。如果公司三年后还不出钱,公司创始人可以补。”一位娱乐圈的投资人说,签订连带责任其实是对投资机构的一种担保,不能简单理解为投资机构压榨创业者。很多公司的团队都是临时搭建的。如果对公司和创始人没有约束力,创始人可能套现走人,公司宣布破产,对投资者来说是不合理的。
数字/视觉中国
"不能断章取义的片面理解将企业家置于痛苦的境地." alt="无限连带责任 创业者们,请警惕“无限连带责任”">